关于信用卡境外ATM取现相关累计限额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13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客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及中国银联《实施银联人民币卡境外ATM取现相关累计限额措施的函》(银联函〔2015〕184号)的规定要求,中国银联系统将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境内发行的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含港澳台)的ATM取现交易实施以下累计限额控制。超过以下限额的境外ATM交易,银联系统将直接拒绝,具体限额控制内容如下:

1.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每卡境外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5万元人民币。

2. 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境外累计取现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

现有境内银联人民币卡在境外每卡每日累计ATM取现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仍维持不变。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和支持!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以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