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想分就分”分期金额下限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21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

为方便持卡人享受我行信用卡“想分就分”分期服务、改善我行信用卡“想分就分”分期服务的客户体验,我行自2016年5月14日起,将信用卡人民币账户的“想分就分”分期金额下限由1,500元调整至1,000元,美元账户的分期金额下限不作调整,仍为100美元。(“想分就分”自动分期业务以及Y-Power信用卡“想分就分”分期金额下限不作调整)。调整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中的单笔消费或消费欠款总额达人民币1,000元,即可在交易入账后至到期还款日前一天,申请将单笔消费或消费欠款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

有关“想分就分”分期服务的具体条款及细则,请至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消费信贷-想分就分页面查阅。

感谢您对交通银行信用卡一如既往的支持!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以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