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5-08-19

尊敬的太平洋信用卡客户:

为向广大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行对《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进行了部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的修订

与现行规则相比,新版规则主要调整了"第五条 积分累计的特别处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银行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在积分累计过程中存在以下任一异常交易情形的持卡人采取一种或多种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冻结积分、积分清零、取消参加本积分奖励计划资格、取消或降低卡片信用额度、限制或停止用卡。

(1)交通银行独立判断为,持卡人积分累积或兑换若涉及任何虚假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无实质经济内容的虚假交易)、舞弊、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2)信用卡存在出租、转借、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

(3)持卡人将信用卡使用在除发卡机构另有规定外的生产经营、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

(4)持卡人集中在不符合中国银联相关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的所在商户进行交易,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按照正常的积分交易标准获得积分。
(如因收单行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以致影响积分累计和信用卡的使用,交通银行不承担责任。)

二、新版《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自2015年8月21日起生效,现行《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同时废止。

三、持卡人因对本次修改的内容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太平洋信用卡的,可向交通银行提出销户申请,交通银行将按规定为其办理销户手续。持卡人在2015年8月21日之前未提出销户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修改并将遵守新版《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

四、如有疑问,敬请垂询交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也可致电交通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00-9888,以及交通银行联名信用卡客服热线400-889-3888。

特此通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以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