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会员权益调整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21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交通银行及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

由于华润万家与乐购成立合资公司并变更了Tesco乐购会员卡的会员权益,2014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乐购会员卡将合并入华润万家会员体系,享有华润万家会员权益。您截止2014年11月30日累计的原有乐购积分按450点乐购积点=750点华润万家积分转入华润万家会员账户。您截止2014年11月30日已经获得的乐购现金券也将等值转入华润万家会员账户,原乐购会员卡可同时在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的乐购及华润万家门店使用并累积积分、兑换积分。有关乐购会员权益变更的详细内容请详见华润万家的乐购会员公告或直接询洽华润万家。

根据上述乐购会员变更情况,为了更好的维护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持卡人的权益,现我行对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仅限向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交通银行申请并持有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持卡人)的会员权益进行调整,从2014年12月1日起,您的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交通银行积分兑换会员积分比例保持不变,您的交通银行积分每自然月月底将继续自动转为华润万家的会员积分,并在次月中旬前导入华润万家会员账户。

具体会员权益及会员积分兑换规则详见以下顾客问答:

1.问:2014年12月1日后我的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乐购会员卡功能仍可继续使用么?

答:2014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持卡人(仅限向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交通银行申请并持有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持卡人)的会员卡功能可在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乐购及华润万家门店使用并累积华润万家会员积分。而且自2014年12月1日起三个月内至2015年2月28日止,可享受长达三个月乐购门店及华润万家内全场双倍华润万家积分特权期,即在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乐购及华润万家店内刷交通银行Tesco乐购信用卡,每消费1元可积2个华润万家会员积分。待3个月活动期结束后,从2015年3月1日至 2015 年8月 31 日止,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持卡人除每消费1元可积1个华润万家会员积分外,还将由交通银行按照固定的比例(即,消费累计华润万家会员积分的2/3)给予额外的会员积分补贴,并可按每500分兑换2元现金券的比例兑换现金券(由交通银行给予积分补贴后,持卡人实质可继续按每450分华润万家积分兑换3元现金券的比例兑换现金券,高于普通非联名卡乐购/华润万家会员每500分兑换2元现金券的标准),以确保持卡人利益不受影响。具体会员积分转换及积分补贴规则详见下面实例:

消费时段 消费金额 消费累积会员积分 调整积分 调整后消费累计会员积分 积分兑换现金券  
2014年12月1日前(积分兑换现金券标准450:3) 乐购店内消费900元 900分 无调整 900分 900/(450/3)=6元
2014年12月1日-2015年2月28日(2倍积分,积分兑换现金券标准500:2) 乐购及华润万家店内消费900元 900分 900分 1800分 500分起兑,1500分兑换6元,剩余300分
2015年2月28以后(调整为2014年12月1日前积分价值, 积分兑换现金券标准500:2) 乐购及华润万家店内消费900元 900分 600分(由交通银行补贴消费累计会员积分的2/3) 1500分 1500分/(500/2)=6元

2.问:2014年12月1日后,我的交通银行积分如何累积及转换?积分兑换价值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2014年12月1日后,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持卡人(仅限向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地区的交通银行申请并持有交通银行乐购Tesco信用卡的持卡人)的交通银行积分累积规则保持不变,仍然按照在北京、天津、济南和唐山店内刷交通银行Tesco乐购信用卡消费(包括乐购和华润万家门店)每1元累积3分交通银行积分,店外刷交通银行Tesco乐购信用卡消费每1元累积1分交通银行积分的规则累积。同时,每3分交通银行积分兑换1分华润万家会员积分(原乐购会员积分)的兑换比例保持不变。此外,从2014年12月1日至 2015年8月31日止,交通银行每月将按固定的比例(即,消费累计华润万家会员积分的2/3)给予额外的会员积分补贴,补贴的积分将自动转为华润万家会员积分。具体积分转换及积分补贴规则详见下面实例:

消费时段 消费金额 消费累积交通银行积分(店内消费) 消费累积交通银行积分(其他商户) 交通银行积分转为会员积分,交通银行3分=会员1分(A) 补贴后累计华润万家积分 积分兑换现金券
2014年12月1日前(积分兑换现金券标准450:3) 乐购店内消费400元 1200分
400分 900分 兑换标准(450:3). 900/(450/3)=6元
其他商户消费1500元
1500分 500分
2014年12月1日起(积分兑换现金券标准500:2) 乐购及华润万家店内消费400元 1200分
400分 交通银行按累积积分的2/3补贴积分后:(400+500)* (5/3) =1500分 兑换标准(500:2)1500/(500/2)=6元
其他商户消费1500元
1500分 500分

希望您继续支持交通银行及交通银行信用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能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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