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天玛特联名卡积分规则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29

尊敬的交通银行乐天玛特信用卡持卡人:

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乐天玛特信用卡的支持!我行将于2014年3月15日起对乐天玛特信用卡的积分规则进行调整,变更为"每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卡积分兑换上限为20万积分,乐天玛特店内消费1元积3分交行积分,店外消费1元积1分交行积分,每1350交行积分可兑换3元乐天玛特店内刷卡金,1350分整数倍起兑,刷卡金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行信用卡的理解和支持。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以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