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用卡无忧”、“信用保障”、“刷得保”增值服务部分功能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8-02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用户:

为感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交通银行信用卡“用卡无忧”、“信用保障”、“刷得保”服务的支持,秉持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服务的理念,我行将对前述增值服务中部分功能作以下调整。

自2011年7月23日零点起,交通银行信用卡“用卡无忧”服务中失卡保障原享有的保障金额从3万元人民币/卡/年提升到4万元人民币/卡/年,无须改签自动享有。客户无论何时签约“用卡无忧”服务,若发生需赔付情况在前述时点后,均可适用新服务标准。此次调整后,“用卡无忧”服务的服务费仍维持不变。

自2011年8月8日零点起,交通银行信用卡“信用保障”服务中信用意外保险服务原享有的身故慰问津贴从2000元人民币提升到5000元人民币,无须改签自动享有。客户无论何时签约 “信用保障”服务,若发生需赔付情况在前述时点后,均可适用新服务标准。此次调整后,“信用保障”服务的服务费仍维持不变。

自2011年8月1日零点起,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得保个人版”服务中航空意外伤害保障金额由人民币50万元提升到人民币100万元,轨道列车、轮船意外伤害保障金额由人民币25万元提升到人民币50万元。客户无论何时签约“刷得保个人版”服务,若发生需赔付情况在前述时点后,均可适用新服务标准。此次调整后, “刷得保个人版” 服务的服务费由原12元/三个月提升为18元/三个月,2011年8月1日零点前签订“刷得保个人版”延续服务的,服务费标准不变。

自2011年8月1日零点起,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得保家庭版”服务中持卡人的每个符合条件的子女的意外伤害保障金额上限由人民币5万元提升到人民币10万元,无须改签自动享有。客户无论何时签约“刷得保家庭版”服务,若发生需赔付情况在前述时点后,均可适用新服务标准。此次调整后,“刷得保家庭版” 服务的服务费仍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

以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