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存量个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6

尊敬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客户: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2017年第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金融账户开展尽职调查,识别非居民客户并向有权机关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我行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需要配合完成尽职调查的客户发送短信通知。如您收到上述短信通知,请于收到之日起90天内前往境内我行任一营业网点签署并提交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如您的账户符合非居民金融账户识别标准,我行将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向有权机关报送您的账户信息。如您未在上述时间内签署并提交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我行将根据《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根据您已有账户信息中的非中国境内税收居民信息,将您的账户信息报送给有权机关。

我行在进行上述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和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给您造成资金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以《管理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为准。更多内容敬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aeoi_index.html。欢迎点击下方附件查看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格式,以便于您提前做好填写准备。

如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欢迎随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9,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CRS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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