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银行信用卡调整预借现金限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9-05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

为提升信用卡服务水平,改善信用卡客户用卡体验,我行自2017年9月23日起,对信用卡每卡每日预借现金累计金额上限予以调整,调整内容如下:

每卡每日通过境内外各渠道使用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进行透支取现或透支转账的合计金额上限由人民币10,000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人民币20,000元或等值外币,其中,通过境内外ATM自助设备的每卡每日预借现金累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或等值外币。(持卡人在境外取现或转账时,还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相关提现限额,即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一个月内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六个月内每卡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

特此公告。感谢您对我行的关注和支持!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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