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支付宝、微信绑卡消费乐享积分活动条款及细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1

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

为更好地回馈客户,提升客户满意度,我行调整《支付宝、微信绑卡消费乐享积分活动条款及细则》中的活动对象,具体如下:

自2017年3月1日起,交通银行锦江之星信用卡(含交通银行锦江之星蓝鲸信用卡)可参加此积分活动。

若有其他渠道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文宣品等)与此版本不一致,均以此公告版本为准。衷心感谢您对我行信用卡业务的支持。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



 
 
以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