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公告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风险防范提示

       (1)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2)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3)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4)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