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行信用卡禁止和限制类交易管控的公告

尊敬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根据监管要求,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房、投资、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为了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倡导持卡人合理消费,我行将持续加强相关交易管控。现就我行信用卡禁止和限制类交易管控措施公告如下:

       1、我行信用卡不得于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1520、1771、7013,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2、我行信用卡针对境内物业管理类、分时用房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实施限额管理:单卡单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我行信用卡不得于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

       4、我行信用卡不得于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211、6012、6051或其他实际受理投资理财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5、我行信用卡不得于彩票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7995或其他实际受理彩票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6、我行信用卡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批发业务涉及的烟草配送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或其他批发、经营类税收等。

       7、其他根据监管规定和我行风险政策属于信用卡禁止或限制类交易的,以我行另行通知为准。

       当您持我行信用卡在上述禁止和限制类商户交易时,可能导致交易失败。如您使用我行信用卡在非消费领域进行交易,我行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终止分期等相关措施。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务必保留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以便我行及时核实。

       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009888,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