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5年10月16日(以下简称“活动日”),在全国“超级最红星期五”指定活动加油站刷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可享当日消费金额的50%刷卡金返还,每持卡人获赠刷卡金上限根据其累计消费金额达标情况为最高人民币200元,活动日各加油站活动具体开展时间以各加油站门店可刷卡时间为准,刷卡金仅限于抵扣单笔满200元的本活动指定加油站内消费。
2.除本条款细则第3条中的新客户外,持卡人参加“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须在2015年8月25日-10月18日(含)期间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服务号、信用卡官网creditcard.bankcomm.com及信用卡官方手机平台注册"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白金卡客户免注册)。曾注册“最红星期五”超市/加油活动或“超级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的持卡人均需重新注册。同一持卡人名下有不同交通银行信用卡的,无需重复注册。
2)成功注册的持卡人(白金卡持卡人免注册)在2015年9月1日-10月11日期间,累计刷卡消费满3000元,活动日可适用最高1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累计刷卡消费满10000元,活动日可适用最高2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累计刷卡消费不满3000元,视为累计消费金额未达标,将无法参加本活动并获得刷卡金返还。
3.首次申请交通银行信用卡(含销户6个月(含)以上)并于2015年9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成功核卡且激活的新客户(信用卡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成功注册本活动,活动日即可适用最高1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成功注册且在2015年9月1日-10月11日期间累计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0000元,活动日即可适用最高2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
4.本活动优惠不与“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的刷卡金奖励同享,同时满足本活动条件及“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本活动刷卡金。
5.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除BOSS卡外)均可参加本次活动。若同一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符合获奖条件,刷卡金将导入活动当天指定油站内消费额最高的信用卡账户中;若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在活动当天活动指定商户消费额一致,活动刷卡金将按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时间顺序返还至相应卡片的刷卡金专用账户中,当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所获赠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刷卡金合并累计至最高限额时即停止返还。
6.本次活动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以主卡持卡人为获赠人。
7.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2015年11月30日前(含)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刷卡金仅限抵扣"超级最红星期五"指定活动加油站的刷卡消费。客户对刷卡金返还金额有任何异议,须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否则将视为客户放弃本活动奖励。
8.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仅限于抵扣单笔满200元的指定活动加油站内消费,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9.本活动中所指刷卡消费不包括取现和转账交易,刷卡消费的日期以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消费金额。
10.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刷卡金返还,如该笔交易的奖励已产生,交通银行有 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11.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12.各城市参与活动的加油站门店信息及活动具体条款细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各参与活动的加油站门店刷卡时间请详询门店。
13.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刷卡设备故障、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或活动停止等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或至其他活动门店参与活动。
14.活动期间持卡人可优先选择在非高峰时段或至非热门加油站参加活动,交通银行对交通拥堵、排队纠纷等原因导致持卡人无法正常参加活动的情况不承担相应责任。
15.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1.2015年9月1日到2015年10月31日(下称“活动期间”),凡扫描页面二维码或者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号“2015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页面办卡通道在线递交申请,且成功核发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即可获赠200元加油刷卡金奖励,还可享受免费快递寄卡。
2.参加本活动的新客户须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
3.持卡人获赠的200元刷卡金有效期为60天(含)。可一次性抵扣有效期内单笔满200元的活动油站内有积分刷卡消费。刷卡金奖励仅限主卡持卡人获得且每位主卡持卡人仅获赠一次奖励。参与本活动的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
活动总则:
1.持卡人获赠的加油刷卡金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奖励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2. 活动加油刷卡金将于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专用账户。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的60天(含)。刷卡金导入后交通银行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3. 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全部抵扣刷卡金有效期内本条款细则指定消费的人民币交易金额,并于本条款细则指定消费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计入持卡人账户。
4. 参加上述活动的申请人须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每位主卡持卡人仅限获得一次活动奖励,参与本活动的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
5.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6.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