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华为超级品牌日

活动时间

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5日;

活动对象

买单吧APP中绑定交通银行信用卡(除BOSS卡、准贷卡、分期信用卡、环球信用卡、单位公务卡外)的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不包含附属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1. 分期购买华为P20手机:12期免息+10倍积分+beats EP耳机(前100名)+蕉下小黑伞;

  2. 分期购买华为其他机型手机:12期免息+5倍积分+赠品(蕉下小黑伞或JBL有线耳机);

  3. 活动分期红包: 满1999减150元红包,满2999减250元红包,满5999减350元红包;

  4. 所有品牌手机均参加红包活动(OPPO品牌除外);

  5. 分期购买OPPO品牌手机享20倍积分。

活动细则:

  1. 分期购买以上活动产品,方有资格参与送赠品和翻倍积分。

  2. 红包自18年,5月9日上午10点起可领取,红包有效期自领取之日起至18年5月15日23:59:59。

  3. 活动期间,每名用户限领1个红包。红包数量有限,领完为止。领取红包成功后可在“买单吧APP”-“我的”-“红包”中查看红包详情,并使用红包。

  4. 红包仅限在“买单吧APP”平台购买指定品牌手机且达到红包满减条件时抵用。红包不可兑换现金,使用不找零,每笔订单仅限使用一个红包,每个红包仅限使用一次。红包不可转赠,如遇消费退货,红包不予退回。红包的具体使用条件和使用范围,以已领取红包中说明的具体使用规则或提示为准。

  5. 特殊联名卡(沃尔玛信用卡、乐购信用卡、卜蜂莲花信用卡、东方航空信用卡、国航凤凰知音信用卡)不参与此次积分翻倍活动

  6. 前N名的判断依据:以交通银行系统记录订单支付成功时间顺序为准。

  7. 前N名消费排名开始统计时间:18年5月9日上午10点起。

  8. 赠品与商品分开发货,赠品在订单支付成功后21个工作日内发放。

  9. 翻倍积分在购物后1个月内无退货后发放,若产生退货,则不予积分翻倍。

  10. 退货需同时退还赠品,否则从退款中扣除相应赠品金额。

其他:

  1. 如用户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用户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用户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用户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用户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保留向用户追索相关奖励现金价值的权利,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2. 交通银行非礼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礼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礼品生产商负责。如出现供应商无法解决的礼品质量问题,交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生产商或供应商进行交涉。

  3.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与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用户留意。

  4. 本活动奖励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交通银行将依法进行代扣代缴。

  5. 用户参加本活动即视为其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条款与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