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开通云卡服务协议

本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开通云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我行”)与我行持卡人(以下简称“您”),通过我行买单吧客户端(以下简称“买单吧”)向您提供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开通云卡支付服务及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粗体、带有▲▲标记的内容。您如有疑义,请及时通过买单吧相关说明页面了解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09888(24小时)咨询,如果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可及时联系我行予以说明。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及/或勾选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完整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及相应法律后果,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得使用本服务。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您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个人身份证件认证服务。

一、云卡服务介绍

云卡服务系指我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共同向您提供,采用云端支付技术,通过中国银联云端支付平台实现安全支付的一项移动支付业务。

▲▲二、申请

1、申请云卡服务仅限您已持有的且账户状态正常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申办(附属卡、BOSS卡、准贷记卡、准公司卡、分期卡、EMV卡等卡种类不支持申请云卡服务)。您登录买单吧后,通过买单吧申请云卡服务,申请时须选择一张与买单吧绑定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作为您本人有效的绑定卡,以在符合条件的手机中生成一张虚拟的云卡。云卡与绑定卡为映射对应关系,我行向您绑定卡的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验证成功后买单吧自动加载云卡信息并完成云卡激活,您即可正常使用云卡。其中,云卡服务仅限适用于操作系统为安卓4.4.2及以上版本的手机,且手机未禁止云卡功能。

2、持卡人授权并同意,为开通和提供本服务需要,卡中心有权将持卡人的手机号、银行卡号、银行卡有效期和CVV2校验码发送给中国银联。持卡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因持卡人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三、云卡服务

1、云卡以支持云卡服务的手机等电子设备为载体,可在带有中国银联“云闪付”标识的消费终端(POS等)进行非接触式交易或在支持云卡线上支付功能的商户进行购物消费,不支持电子现金等交易。您知悉并同意:可能存在某些手机厂商或者移动运营商对手机的云卡功能进行限制的情况,该情况会导致云卡激活后无法进行非接触式交易,因此我行不保证亦无法保证成功激活的云卡在您的设备上肯定可进行非接触式交易。出现该情况时您需联系手机生产厂商或移动运营商咨询解决。

2、云卡服务通过互联网络实现,我行并非网络服务商,您理解并同意:使用云卡服务时,可能因系统传输延时等原因致使交易资金无法正常入账,交易结果一律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3、云卡作为绑定卡的虚拟卡存在,并与绑定卡使用同一账户且共享信用额度。云卡交易密码、有效期、积分规则等均与绑定卡一致。云卡的全部交易款项计入绑定卡账户,并适用绑定卡的计息收费规则,您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营业网点、买单吧等渠道查询交易记录。您对云卡的所有应还款项负偿还责任并归还入绑定卡账户,人民币应还款项应以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劳务报酬及投资回报等合法款项转账偿还;外币应还款项应以外币现钞存入、从其外汇(含外钞)账户转账,或以人民币购汇偿还。绑定卡由于冻结、挂失等任何原因导致卡片状态不正常的,云卡均将无法使用。

4、您使用云卡服务时,您每部手机中在买单吧申请的第一张云卡将自动设置为云卡服务的默认支付卡,如您未作修改的,则每次交易时都将默认使用该支付卡进行支付。您申请多张云卡的,可通过买单吧修改云卡服务的默认支付卡。您使用云卡进行非接触式交易时,应打开手机NFC功能,支付时须保证手机亮屏或解锁(根据您设置),在消费终端前拍卡(手机),然后根据提示在消费终端输入交易密码后完成支付(根据中国银联小额免密免签服务规范,具体规则可以咨询中国银联95516),云卡服务在中国银联服务规范指定商户进行小额交易时无需输入密码、无需签名);您可在支持云卡服务线上支付功能的线上商户进行购物消费,并根据商户页面提示进行交易验证。

5、您申请、使用云卡服务时需遵守我行和中国银联制订的交易规则和风险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单笔或累积交易金额的限制等。

6、我行有权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控制政策等因素,随时调整本协议项下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交易金额限制规定。

7、凡使用云卡进行的交易均计入绑定卡账户。任何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您本人所为。您须妥善保管云卡交易密码(即绑定卡交易密码)、有效期、CVV2、云卡卡号、绑定卡卡号、手机动态验证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买单吧账户等各类个人身份信息、卡信息和密码类信息,否则,您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您个人身份信息、卡信息和密码类信息发生变更、遗失、泄露等,您应及时通知我行,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因您个人身份信息、卡信息和密码类信息等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我行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

8、您须保证支持云卡服务的手机等电子设备环境安全,不得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进行Root(获取最高权限)等影响手机等电子设备安全性的不当操作,并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使用云卡服务,否则,您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风险和一切损失。

9、若您通过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出售、出租、转借或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您成功申请的云卡服务的,视为违约。我行有权终止提供云卡服务。且您应承担由此给我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10、您使用云卡服务不受交通银行存款保险机制或其他保障机制保障。

▲▲四、挂失

您应妥善保管已加载云卡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如有遗失,应立即通过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009888(24小时)办理云卡挂失。挂失前云卡发生的全部交易(包括尚未入账的交易)由您承担。云卡挂失后,不影响绑定卡使用;绑定卡挂失后,与其绑定的云卡将不能正常使用。您可通过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8009888(24小时)办理云卡挂失解除。

五、注销

您可通过买单吧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009888(24小时)办理云卡注销,仅注销云卡不影响绑定卡的正常使用。针对云卡服务,如您卸载或注销买单吧,则您手机上的云卡将会自动注销,但不影响绑定卡的正常使用。

▲▲六、其他

1、除本服务协议及中国银联关于云卡业务规则的特别约定外,您就云卡的使用等均需遵守并适用《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相关规定。

您知悉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各项交易操作提示或我行发送到您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等均是本服务的使用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所有规则。

2、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我行有权立即终止向您提供云卡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1)您将云卡用于非法目的;(2)您违反本协议、《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和《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3)您违反买单吧或我行网站中关于云卡的其他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4)我行依据其自身判断认为您在使用云卡过程中存在信息泄露、欺诈等情形,或认为向您提供云卡服务存在其他风险的;(5)我行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终止对您提供云卡服务;(6)因我行和中国银联就本服务签署的协议到期未延期或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7)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结于我行原因的情况。

3、您持有的我行信用卡(包括虚拟卡云卡)归我行所有,仅限您本人使用,您不得将信用卡出租、出借、出售、转借、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交由他人使用。信用卡仅限用于个人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购房等非消费领域,但公务卡还可用于预算单位的差旅、办公采购等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外币卡和多币种卡在境外仅限用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不得用于其他交易的支付。您不得利用信用卡(包括虚拟卡云卡)实施套现、虚假交易、洗钱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若您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您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套现;(2)虚假交易;(3)洗钱;(4)欺诈;(5)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6)违反本协议约定;(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我行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云卡服务。若因此造成我行或任何第三方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对于因中国银联、移动运营商或手机制造商的技术和服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联相关系统问题、移动网络线路问题、手机问题等,造成您无法正常使用云卡的情形,应由您与中国银联、移动运营商、手机制造商自行解决。

5、因不可抗力或供电、网络、通讯等客观原因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相关政策、行业标准变化导致云卡服务不能正常提供的,可及时联系卡中心,卡中心确认情况后将予以说明。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我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6、您同意:我行有权随时暂停、终止本服务或本协议,并于执行前通过我行官方网站、营业网点、电子邮件、短信、语音电话等方式进行公告。相关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对您有约束力。本协议暂停、终止或本协议终止后,在暂停、终止前您已发送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您应承担其后果。

7、我行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服务、收费项目、费率标准等内容进行制定和调整,并通过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短信通知等任意一种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式)予以告知,对做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均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您在申请云卡服务时同意执行的服务、收费项目、费率标准等内容,如有调整,您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云卡服务,您如继续使用,视为自告知之日起知晓并同意和遵守新的服务、收费项目、费率标准等内容。云卡的服务、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等内容,均以最新告知为准。

8、您同意,我行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时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经交行营业网点或我行官方网站提前公告后生效;您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如您未在公告期内终止使用本服务,或未在公告期内按规定办理注销云卡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修改。

七、附则

1、您如对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义,或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您可通过至银行营业网点或拨打卡片背面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4008009888(24小时)等方式反馈,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2、本协议的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银联和我行的业务规则以及金融惯例执行。

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项下争议向我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您特此确认:已全文通读上述条款且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已应您的要求对条款内容做了详细说明,您对上述所有条款内容均无疑问和异议,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