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2021年5-8月校园卡推荐办卡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2021年8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推荐人”),包括持有校园卡的持卡人,但仅持有分期信用卡、Boss信用卡、准贷记卡、单位公务信用卡的持卡人除外。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凡推荐人通过本活动页面入口进行转发推荐,推荐1位校园卡新客户(以下简称“新客户”或“被推荐人”)通过邀请页面办卡,满足达标条件的,推荐人即可获得如下奖励:
活动奖励:
推荐礼:推荐人在单个自然月内每成功推荐1位校园卡新客户可获赠1个福袋, 单月最高可获10个福袋。
同享礼: 被推荐人通过校园卡推荐办卡活动成功办卡的校园卡新客户(即被推荐人),在核卡次月月底前首刷后可获赠1个福袋,福袋奖励是在所参与的常规校园卡新户活动基础上叠加的专属奖励。
福袋:
获赠的福袋可在领奖页面以下礼品三选一:
礼品1:男士护肤套装(妮维雅男士水活畅透保湿礼盒1份(洁面液150ml+小蓝管精华50g赠5片男士面膜);
礼品2:女士护肤套装(悦诗风吟自然关爱日护防晒霜1支50ml+悦诗风吟济州岛火山岩泥毛孔清洁洗颜乳洗面奶2支150ml);
礼品3:100元刷卡金。
活动奖励规则:
1. 成功推荐后,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均须在指定的领奖有效期内领取奖励(5月成功推荐所获奖励须在2021年6月10日-2021年7月31日完成领取,6月成功推荐所获奖励须在2021年7月10日-2021年8月31日完成领取,依次类推),逾期视为放弃奖励;
2. “三选一”各款礼品数量有限,先领先得,达标的推荐人和被推荐人需在领奖开始日期后及时领取,奖励为一次性领取,奖励一经领取不可取消或修改。
3. 推荐人须完成交通银行官方App注册并绑卡,并确保注册手机号与活动推荐码及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方可完成领奖。
4. 被推荐人须完成交通银行官方App注册并绑卡,并确保注册手机号与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登陆买单吧“我的”-“我的活动”找到参与当月的领奖入口,方可完成领奖。
5. 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以下,教育部认可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交通银行校园版信用卡,卡片批核应以交通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6. 福袋的奖励选择以领奖活动页面显示为准,奖励须一次性选择,若成功推荐2人,获得2个福袋,在推荐达标2人档进行三选一,获得所选择的奖品2份,依次类推。
7. 领奖入口1为活动页面下方更多活动内,领奖入口2在买单吧“我的”-“我的活动”找到参与当月的领奖入口。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1. 成功推荐:被推荐人须为通过邀请页面,完成校园卡主卡申请且该校园卡主卡在核卡月次月底前完成一次单笔任意金额的交易的校园卡新客户。
2. 成团同享:活动期间通过校园卡推荐活动办卡的新户,在核卡次月月底前首刷后即与推荐人成团,获得同享礼,可以参与福袋三选一。
3. 校园卡新客户是指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教育部认可的在校大学生。其中,已销卡但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尚有应还款项未清偿、尚有溢缴款(包括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未领回而未完成销户的不属于销户客户。活动期间推荐人销卡的,将无法获得本活动奖励;被推荐人销卡的,将无法计入成功推荐校园卡新客户数量。
4. 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须在推荐码栏位准确填写推荐人的手机号。上述推荐人的手机号码应为推荐人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辨识码。
5. 推荐人通过买单吧APP活动页面进行推荐时,需确保买单吧APP绑定的手机号与在交通银行系统预留的手机号一致,否则,推荐成绩将无法计入推荐人名下。
6. 被推荐人与推荐人不可为同一人。亦不可在交通银行系统预留相同的手机号。若被推荐人在申请信用卡时填写的手机号与推荐码一致,推荐成绩将无法计入推荐人名下。
7. 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任意金额的交易时间以银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8. 在满足成功推荐的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将以被推荐人核卡月计为成功推荐的时间。核卡日期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活动总则:
1. 本活动推荐成绩不可与其他推荐办卡活动累计。
2. 推荐人领取的刷卡金原则上将在单个自然月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客户最近一次使用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账户,有效期30天(发放当日起算)。被推荐人获赠的同享礼100元刷卡金,将于领取后60个工作日内导入该新办校园卡账户内, 有效期30天(发放当日起算)。以上刷卡金任意消费均可抵扣,可一次性全部抵扣,也可分多笔抵扣。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全部抵扣刷卡金有效期内该信用卡主卡任意消费的人民币交易金额,并于该任意消费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计入持卡人账户。若推荐人和被推荐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自动放弃,刷卡金到时会自动作废。
3. 推荐人和被推荐人领取的实物礼品奖励,预计最迟将在2022年2月28日前邮寄到推荐人在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中留存的“邮寄地址”;若因供货、节假日、天气、疫情等因素导致礼品无法在2022年2月28日前安排配送的(配送时间以交通银行首次安排礼品配送的快递单号显示为准),交通银行将通过公告等方式予以通知,请客户予以留意。若因推荐人对奖励发放有异议,银行需要重新核实,而使礼品无法在2022年2月28日前配送的,则礼品配送时间以交通银行单独告知为准。
4. 领取实物礼品的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如需修改礼品配送地址,需在礼品领取的当天在领奖页面完成修改,实物礼品奖励不得转售或转让他人、兑换现金、兑换其他产品或优惠。实物礼品由交通银行安排第三方配送商进行配送,配送费用由交通银行承担。如由于推荐人留存的邮寄地址错误或推荐人无法联系导致礼品被退回的,则视为推荐人自动放弃礼品。
5. 获赠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亦不能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更换。交通银行不是礼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礼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礼品生产商负责。如出现供应商无法解决的礼品质量问题,交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生产商进行交涉。
6. 若达标推荐人和被推荐人未在奖励发放时效内收到奖励,请最晚于2022年2月28日前反馈至我行。
7. 若推荐人存在恶意推荐,如组织团伙进行牟利、欺诈、舞弊等情况,交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推荐办卡活动及获赠奖励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情况:
(1)推荐人将推荐二维码/推荐链接放在公共网站、向不特定对象推荐,或所推荐客户存在欺诈申请信用卡、严重逾期等行为的。
(2)推荐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
8. 除有特别规定之外,所有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行编员工、派遣员工、参与交行业务的外包公司员工等。
9. 在活动期间一旦推荐人或被推荐人的账户状态或身份发生变化,且不符合参与本活动的条件,本活动周期内的奖励资格将自动取消。
10. 推荐人如在活动期间变更系统内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被推荐人,如在本活动奖励发放完成前变更系统内手机号,将影响奖励发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11.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活动奖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交通银行依法进行代扣代缴,无需持卡人另行承担。
12. 若因供应商停产等因素无法供应达标客户已领取奖品的,交通银行将以等值刷卡金替换。
13. 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货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推荐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推荐人提供必要协助。
14. 礼赠品提供推荐人后,推荐人应自行做好管理或使用。礼赠品一旦提供给推荐人后,如出现盗用、损毁或遗失,应由推荐人自行承担损失。
15.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16. 交通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交通银行信用卡,由交通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17. 交通银行未授权可参加本活动的推荐人以交通银行或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交通银行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