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会员与卡中心之间关于其使用卡中心提供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等相关事宜而共同缔结。

其中,“会员”指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在线服务网站会员,即在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creditcard.bankcomm.com),买单吧APP,买单吧平台网页版(https://creditcardapp.bankcomm.com/content/mdb.html)(以下合称"本平台")完成注册或直接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卡号等信息完成登录的用户,本协议内或称“您”;“卡中心”指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系本平台唯一的运营商;“买单吧在线服务”指会员可享受卡中心提供的各种信息查询、活动注册、增值服务定制、卡片申请、问题咨询、买单吧快捷支付等服务,以及积分兑换、积分抵现等服务。 会员在申请注册或登录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等条款(上述条款将以粗体标识),请您重点阅读。 会员通过网络页面主动勾选及点击确认或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会员已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本协议即在会员与卡中心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卡中心咨询。

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或登录。

如您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在监护人的指导下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本服务或向中心提供个人信息。如果没有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使用本服务。若您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请您关注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使用本服务。

第一条 会员及账户管理

(一)会员资格

会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使用本服务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卡中心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合理地认为会员的行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卡中心保留不经事先通知而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或者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但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账户管理

非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注册为会员时,应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设置密码、阅读及同意本协议并完成全部注册流程。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无须注册,在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前提下,可直接使用其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卡号及信用卡查询密码登录本平台并使用本服务。会员须妥善保管本人银行卡、密码以及可能被用作验证会员身份或确认交易的各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地址、身份证件号码、各种密码、卡片校验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个人私密信息、交易信息等),并对利用上述信息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卡中心存在过错的情况除外。为安全起见,会员密码应避免与电子邮箱密码、个人网银密码、信用卡交易密码等相同。

为进一步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您同意并授权当您注册为会员时,卡中心可自动匹配您通过其他渠道预留在卡中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预留手机号等)并同步至您的账户中。

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账户名称和密码(以下合称“账户”)并确保该账户仅由会员本人使用,禁止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或者将本人的账户和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使用他人会员账户与该会员账户的真实所有人应承担与服务及交易相关的所有法律责任。若违反本条款,卡中心可采取暂停或终止会员账户的使用,并拒绝为会员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会员同意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支出、费用和罚金,但因卡中心过错依法应由卡中心承担的责任除外。

(三)会员信息

会员注册或登录时须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卡片信息和个人信息,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以持续保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卡中心有权审查会员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若会员所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信息已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或有其他违反本款的行为,导致卡中心无法为会员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卡中心有权在自行获悉上述情形的情况下暂停相关业务处理、暂停或终止该会员的登录权限并无需就此向会员承担任何责任。

(四)会员不得对卡中心提供的服务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超过本协议范围的商业用途。

第二条 会员隐私权保护

(一)会员同意卡中心为提供或进一步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而收集、保留、使用和提供由会员提供并保存在卡中心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预留地址、银行卡信息等),以及会员在本平台进行登录、注册、浏览、支付消费、积分兑换、查询信息、签约服务等行为时所提供或形成的各类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箱地址、订单详情、评价或反馈、cookies等。具体收集、保留、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具体场景和信息内容依据卡中心公示的《买单吧APP隐私政策》内容为准。

(二)卡中心将对因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而获悉的会员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会员在本协议中或以其他方式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商业目的。如卡中心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和披露会员信息,卡中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服务及约定

(一)会员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时,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 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或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等(下同)。

2. 散布淫秽、涉毒、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资料。

3. 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传送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侮辱、粗俗、猥亵、诽谤、淫秽、种族歧视或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资料。

4. 利用本平台从事洗钱、套现、欺诈、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5.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6.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7.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所传送。

8.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等)进行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 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0.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1. 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等资料,加以上传、张贴、发送电子邮件、发布咨询、评价、投诉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2. 干扰或破坏买单吧在线服务或与买单吧在线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中心不时发布的关于买单吧在线服务使用的规定。

13.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14. 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卡中心系统记录的数据将作为会员实施该行为的判断依据,如卡中心有理由合理怀疑会员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中止、停止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会员发布内容的约定

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上传、张贴或传送的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卡中心的立场无关,卡中心不保证该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品质。会员应对其发布的全部内容负全部责任。

会员应确保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上传、张贴或传送的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因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上传、张贴或传送的内容而导致任何损失或衍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由会员承担相应责任,并同意赔偿卡中心因此造成的损失。

卡中心有权(但无义务)拒绝、删除或转移存储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发布的任何内容,且不对因此产生的会员或第三方的损失承担责任,但因卡中心过错依法应由卡中心承担的责任除外。

卡中心有权利对会员在买单吧在线服务中发布的内容进行保存或依法披露。会员同意本人在买单吧在线发布的内容,视为已授权卡中心可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不经其同意免费使用,并同意卡中心有权对上述内容进行复制、修改、出版。

(三)会员支付服务

1. 会员可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及他银行卡于本平台内实施支付。若使用买单吧支付服务的,需另行签署《买单吧支付服务协议》,有关服务与约定以《买单吧支付服务协议》为准。

2. 会员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交通银行借记卡及他银行卡于本平台内实施支付所进行的操作或发出的指令, 即表明会员同意就指定商品、服务或权益向交通银行发出支付申请。交通银行有权在会员的订单通过后将会员购买/兑换商品、服务或权益的款项全额支付给商户(包括会员通过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支付款项的情形)。

3. 交通银行有权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将会员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支付所产生的任何尚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到期,变为全部到期债务。当交通银行行使前述权利时,会员须立即向交通银行进行全额清偿:

(1)信用卡因任何原因被持卡人或交通银行取消或终止,或信用卡有效期已经过期或不获续期;

(2)持卡人财务或资信状况恶化、还款能力下降,包括但不限于名下的信用卡逾期还款的;

(3)持卡人违反了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章程》、《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以及《交通银行公务卡领用合约》的相关规定。

(4)持卡人有其他违反适用法律规定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用卡风险可能增加的情形。

4. 如果会员在交通银行已支付订购商品的价款后发生退货的情况,会员授权商户直接将所退款项至会员名下支付当时使用的原银行账户,若该笔交易涉及使用积分,交通银行也会将原交易使用的积分退回客户积分账户。其中,会员因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支付而形成的同等金额的债务视为已经偿还。

5. 会员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支付的特别约定

买单吧APP“积分乐园”专区及本平台内其他支持使用积分的商品、服务和权益,会员可使用其在有效期内且卡片状态正常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积分进行支付,具体包括如下三类方式:

(1)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信用卡现金支付:会员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交通银行信用卡现金的方式进行支付时,即表明会员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将支付款项所需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和现金全额一次性扣除。若会员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有效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具体折扣积分值以页面显示为准),或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小于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时,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2)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信用卡分期支付:会员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加交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时,即表明会员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将支付款项所需的积分一次性扣除,其余价款全额占用持卡人信用额度,可分期偿还。分期期数指以会员购买的商品设定的分期期数,以月为单位。具体金额以订购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帐单所显示的分期金额为准。若会员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有效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具体折扣积分值以页面显示为准),或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可用额度小于所需支付的现金金额时,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3)交通银行信用卡全积分支付:会员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进行支付时,即表明会员同意交通银行从会员指定的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将支付款项所需的信用卡积分一次性扣除。若会员交通银行信用卡账户的有效积分小于折扣积分值(具体折扣积分值以页面显示为准),则本次支付无法完成。

6. 积分定价

根据使用积分的比例不同,“积分乐园”专区及本平台内其他支持使用积分的商品、服务和权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全积分商品;另一类是非全积分商品,具体如下:

(1)全积分商品:商品总价可以由会员全部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进行支付款项。该类商品有两种定价方式:积分加现金价格、全积分价格。会员兑换该类商品时,可以选择全部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支付商品总价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也可选择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和现金各自占比的方式进行支付款项,但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支付金额必须至少占商品总价的10%以上(含10%)。

(2)非全积分商品,商品总价只可以由会员通过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和现金各自占比的方式支付款项。该类非全积分商品的总价由积分和现金组成,其中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支付金额占商品总价的比例是固定的,不可浮动(具体比例以商品页面显示为准)。会员兑换时,须用占商品总价固定比例的积分和现金进行兑换。

注:

① 交通银行东方航空信用卡、交通银行国航凤凰知音信用卡、交通银行永旺信用卡、交通银行飞猪旅行信用卡、交通银行利落信用卡(具体联名卡的专属积分权益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中各联名卡产品公布内容为准)持卡人,由于其信用卡积分具有专属使用功能,为此,买单吧APP“积分乐园”专区及本平台内其他支持使用积分的商品、服务和权益不可使用上述信用卡内积分支付消费金额,因此无法兑换积分兑换专区商品。

由于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没有积分账户,无法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进行积分支付。

(四)平台商品及服务质量的约定

本平台中出售的商品或服务由各商户提供,卡中心仅提供会员与商户之间的网上支付结算服务。若会员选购的商品或服务出现质量、价格等问题,或因商品或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会员可直接与商户交涉,卡中心将为会员向商户索赔提供必要协助。但卡中心除配合处理外,不介入会员与商户之间的纠纷,会员不得以其与商户存在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商户提供给购物会员的商品发票金额不包含积分抵扣消费金额的部分。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可获性都在平台上指明,这类信息将即时更新。具体商品或服务价格等以会员购买时买单吧相关页面展示信息为准。若会员所订购的商品或服务在下单后发生缺货或无法配送的情况,则会员在发货前有权取消定单。

(五)商品及服务配送的约定

会员同意交通银行将会员订购时所指定的送货地址提供商户进行产品配送,商户将会把产品送到会员订购时所指定的送货地址并由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用户应清楚准确地填写收货人的真实姓名、送货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会员填写的收货人非本人的,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会员承担。

为保证商品的正确配送及保障订购会员的权益,订购会员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在签收前应确认商品及商品质量,确认无误后签收。签收时订购会员或其指定收货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配送人员核实后即交付商品,并由订购会员或指定收货人在签收单上签字,签字后即视为商品交付完成。

因如下情况造成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积分乐园将无法承担迟延配送的责任:

(1)客户提供错误信息和不详细的地址;

(2)货物送达无人签收,由此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

(3)不可抗力,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有权部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等一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六)会员理解并同意:为系统升级、检修、设备维护等目的,经事先公告后,卡中心可在公告记载的时间和范围内暂停向会员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有权部门要求、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等不可抗力,或电力、通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原因使卡中心在未经事先公告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提供买单吧在线服务的,卡中心将尽最大努力及时恢复服务提供并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前述约定不免除因卡中心过错依法应由卡中心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 服务变更和终止

(一)您同意:为运营或交易安全之需要,卡中心有权修改平台内提供的服务项目、功能或中断、终止服务,并将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会员,相关公告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会员留意。会员如不接受该等公告内容,可在知悉修改情况后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参加本服务。如在公告执行后继续办理使用本服务的,视同会员接受有关公告内容并将遵循修改、变更后的内容使用本服务;若会员不同意接受有关公告内容,应停止使用本服务。本协议终止后,卡中心在协议终止前接收的申请仍有效,会员应承担其后果。

(二)持卡人挂失卡片的,如补卡在买单吧成功添加新卡后,则挂失的旧卡将自动解挂。

(三)卡中心对于会员未完成实名认证或连续一年未登录的账号,有权终止该账号的使用。

第五条 声明

(一)卡中心对会员本人利用会员的账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卡中心过错依法应由卡中心承担的责任除外会员应遵守相关账户使用规则,保管好账户信息。若会员主动将账户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用、转让、赠与、共享等)给他人的,或因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非卡中心原因或过错导致账户泄露的,会员应对该账号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会员开通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其理解并同意,受会员主观或客观事件影响,卡中心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但卡中心将尽合理努力为会员提供或尽快恢复买单吧在线服务:

1. 买单吧在线服务适合会员的使用要求;

2. 买单吧在线服务不受干扰、不会中断,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3. 会员经由买单吧在线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资料符合会员的期望。

(三)会员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下载或取得非本中心发布的资料,其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负担。

(四)会员由于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卡中心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五)会员经由买单吧在线服务与网站刊发信息的商家进行通讯联系或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属于会员与该商家之间的行为,对于前述交易或前述广告商家因买单吧在线服务所生之任何损害或损失,会员可直接与商家交涉,卡中心将为会员向商家索赔提供必要协助。

(六)尽管有前述约定,但因卡中心过错依法应由卡中心承担的责任除外。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一)卡中心对买单吧平台及其平台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平台所使用网站、软件,或其他法律保护的资料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应的权利;

(二)经由本平台传送的资讯及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权利所有人明示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进行修改、出租、散布或衍生其他作品。

(三)会员对协议项下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自己不得或许可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产品。

(四)会员同意卡中心为本协议项下提供服务之目的,有权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会员在平台上发布、上传、粘贴的非敏感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第七条 法律的适用和管辖

(一)本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条款如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相抵触而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一)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被视为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不影响本协议的任何其余条款的有效性、约束力及可执行性。

(二)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具法律或契约效果。

(三)卡中心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应通过本平台或其他相关渠道以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会员,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会员留意。会员如不接受修改,在知悉修改情况后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若公告期满后会员继续使用买单吧在线服务的,则视为会员已经接受本条款的修改。

(四)本协议是对会员与卡中心签订的其他相关既有协议和约定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如本协议与其他既有协议和约定有冲突,涉及买单吧在线服务内容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若有疑问,敬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9888进行咨询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