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2021年1-6月推荐办卡送餐饮红包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06月30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推荐人”),但仅持BOSS卡、分期卡的持卡人除外。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凡推荐人通过本活动页面入口页面分享进行推荐,推荐1位新客户(以下简称“新客户“或“被推荐人”)通过邀请页面网络办卡,满足达标条件的,推荐人即可获得如下推荐奖励:
特邀奖励:
单个自然月内推荐人每成功推荐1位新客户可获赠300元餐饮红包(6个50元红包,特惠美食专区全场通用),多推多得,单月封顶3000元。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 被推荐人须为通过邀请页面,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且该信用卡主卡在核卡月次月底前完成一次单笔任意金额的交易的新客户。
- 新客户是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其中,已销卡但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尚有应还款项未清偿、尚有溢缴款(包括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未领回而未完成销户的不属于销户客户。活动期间推荐人销卡的,将无法获得本活动奖励;被推荐人销卡的,将无法计入成功推荐新客户数量。
- 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须在推荐码栏位准确填写推荐人的手机号。上述推荐人的手机号码应为推荐人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辨识码。
- 被推荐人与推荐人不可为同一人。
- 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任意金额的交易时间以银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 在满足成功推荐的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将以被推荐人核卡月计为成功推荐的时间。核卡日期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活动总则:
- 本活动推荐成绩不可与其他推荐办卡活动累计;
- 以下卡产品不计入本活动成功推荐成绩:交通银行太平洋ETC信用卡、亿通行信用卡、百果园信用卡、京东白条信用卡和校园卡;活动期间新上市卡产品是否参与本活动以此活动规则为准。
- 推荐人获赠的餐饮红包,原则上将在单个自然月后的6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交通银行买单吧APP账户,有效期60天(发放当日起算)。客户获赠的红包仅限在交通银行买单吧App“特惠美食”专区使用,单笔订单金额需达到50.01元时可抵用一个50元红包。红包仅限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使用(附属卡除外),使用不找零,每笔订单仅使用一个。红包不适用于联合商城、商旅专区/商旅出行,也不适用于买单吧APP线下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立码付、云闪付、Apple Pay。红包仅限本人使用,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赠他人,不可交易,不可累计使用,每笔订单仅限使用一个红包,每个红包仅限使用一次,订单金额需大于红包金额。红包需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如遇消费退货,红包不可退回。红包具体使用条件详见红包使用规则。
- 若达标推荐人未在奖励发放时效内收到奖励,推荐人最晚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反馈至我行,逾期则视为持卡人放弃奖励。
- 如推荐人存在异常推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荐人将推荐二维码/链接放在公共网站、向不特定对象推荐,或所推荐客户存在欺诈申请信用卡等行为的,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推荐人推荐资格,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 如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 除有特别规定之外,所有交通银行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行编员工、派遣员工、参与交行业务的外包公司员工等。
- 在活动期间一旦推荐人的账户状态或身份发生变化,且不符合参与本活动的条件,本活动周期内的奖励资格将自动取消。
- 推荐人如在活动期间变更系统内或其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被推荐人,如在本活动奖励发放完成前变更系统内手机号,将影响奖励发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活动奖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交通银行依法进行代扣代缴,无需持卡人另行承担。
-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 交通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交通银行信用卡,由交通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 交通银行未授权可参加本活动的推荐人以交通银行或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交通银行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