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暨新客户首张卡片核发时间,下称“活动期间”)。
指定交通银行饿了么信用卡金卡主卡的新客户(下称“新客户”)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成功核发指定交通银行饿了么信用卡金卡主卡的新客户,自核卡日起45天(含)内使用该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有任意一笔消费,即可于核卡日起60天(含)内至买单吧App使用5积分换购饿了么一年超级会员权益,逾期未换购则视为自动放弃。
1.定义
(1)新客户:是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其中,已销卡但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尚有应还款项未清偿、尚有溢缴款(包括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未领回而未完成销户的不属于销户客户。活动期间销卡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
(2)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3)任意一笔消费:不含取现或转账,附属卡消费金额并入主卡计算。
(4)积分:指该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内积分。有关积分的获得规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积分查询路径:登录交通银行买单吧App-我的-积分。
2.礼品获得和使用规则
(1)达标查询及换购/领取路径:
持卡人须下载交通银行买单吧App并成功绑定参与活动的指定交通银行信用卡查询活动达标进度并换购/领取礼品(卡片完成激活后才可绑定App)。客户的活动达标和消费情况将于3个工作日后更新至活动进度查询页面中,且最早从2020年7月15日(含)起可查询。页面路径: 买单吧首页-新人专区-新户活动领奖通道-立即领取。
(2)换购/领取要求:
活动期间,如在活动详情页面显示已满足所有活动达标条件,则客户可在奖品区使用5积分换购指定礼品。客户需于核卡日起60天(含)内换购/领取礼品,如逾期未换购/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饿了么超级会员领取成功后,客户可在10个工作日后登录饿了么APP查询超级会员状态,饿了么APP页面路径:我的-超级会员。请务必确保申请交通银行太平洋饿了么信用卡时预留的手机号与注册饿了么APP手机号一致,仅能以申请交通银行太平洋饿了么信用卡时的手机号享受超级会员,如不一致请至饿了么修改手机号,以保证饿了么超级会员权益正常享受。饿了么超级会员权益由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3)如符合活动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或在无法取消或扣回领取/兑换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
1.活动期间成功办卡免首年年费,一年内刷卡消费满6次免次年年费。
2.附属卡消费金额并入主卡计算。
3.参与本活动的新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
4.本活动中,信用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
5.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6.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7.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应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持卡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应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8.礼赠品提供客户后,客户应自行做好管理或使用,尤其激活码礼品在使用前客户应妥善保管。礼赠品一旦提供给客户后,如出现盗用或遗失,应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
9.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下称“活动期间”)
指定交通银行饿了么信用卡主卡(含饿了么校园卡)持卡人
1.新客户:活动期间成功核发该饿了么信用卡的新客户,核卡当月起的连续6个月内(即最晚至2021年5月),每月持该饿了么信用卡完成任意消费,次月可获赠2张10元饿了么无门槛红包。
2.老客户:活动期间加办该饿了么信用卡以及2020年7月1日以前核发饿了么信用卡的客户,活动期间每月(即最晚至2020年12月)持该饿了么信用卡完成任意消费,次月可获赠2张10元饿了么无门槛红包。
1. 新客户是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其中,已销卡但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尚有应还款项未清偿、尚有溢缴款(包括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未领回而未完成销户的不属于销户客户。活动期间销卡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
2. 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3. 任意消费是指扣除优惠、折扣后实际支付且未发生退款的任意场景、任意金额,不含转账或取现的消费。
4. 当月消费达标后,用户可于次月5日后至【饿了么APP】—【我的】—【红包卡券】查看红包到账情况。
5. 红包自发放之日起30天内有效,可在饿了么APP全场景使用,是否可与其他券叠加使用视商户而定,以饿了么APP显示为准。饿了么APP场景中的关商品或服务由饿了么提供,客户应当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该等商品或服务。交通银行对饿了么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不提供保证,如果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饿了么负责处理和解决,交通银行将提供必要协助。
6. 活动所述信用卡任意消费的日期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记载的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此交易日可作为持卡人参与活动的依据。
7.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8.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与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9. 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即视为其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条款与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