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请附属卡,赠送300元餐饮红包”市场活动条款细则

活动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但如下持卡人除外:仅持有青年卡、公务卡、分期卡、BOSS卡、准贷记卡、准公司卡、EMV环球卡。

活动内容

  1. 活动期间首次申请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附属卡(EMV环球卡附属卡除外),且于活动期间内成功核卡的持卡人,该附属卡在核卡后30天(含)内完成一笔任意金额的消费(下称“首刷”),即可获得交通银行买单吧手机客户端(下称“买单吧APP”)300元餐饮红包。
  2. 300元餐饮红包将分为6个50元红包,于附属卡满足活动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分批导入其对应的主卡持卡人买单吧APP账户中。
  3. 本活动中首次申请附属卡的持卡人指首次办理附属卡的主卡持卡人或名下所有附属卡均已销卡6个月(含)以上的主卡持卡人。
  4. 本活动核卡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批核日为准,刷卡消费日期以交易日为准。首刷消费包含取现和转账交易。
  5. 获赠红包仅限在有效期内以交通银行信用卡支付买单吧APP餐饮订单(餐饮优惠券、一键付)时抵扣使用,每次餐饮订单需消费100元以上可使用1个50元的红包。一份餐饮订单仅限使用一个红包,每个红包仅限使用一次。红包不可找零、不可兑换现金,如有消费退货,红包不予退回。红包有效期为红包导入后的15天,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红包自动作废。
  6. 本活动红包不与其他活动红包叠加使用,但可与其他优惠活动如优惠买单、随机立减等同时使用。
  7.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冻结、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8. 交通银行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通知客户,敬请客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