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跨年度“周周刷”刷卡赠礼
活动条款与细则
1.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2月25日期间(以下简称“活动期间”),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仅持有分期信用卡和Boss卡持卡人及未受邀持卡人除外,以下简称“持卡人”),刷交通银行信用卡指定消费单周满5笔每笔满人民币168元的消费(以下简称“指定消费”),累计达到任意2周及以上(无需连续,以下简称“消费达标”),并通过买单吧APP注册成功即可获得相应好礼,周数越多奖励节节升级!
2. 奖励设置:
满5笔168元周数 | 消费门槛 | 获赠奖励价值 |
2周 | 无 | 10000积分(特殊联名卡5000积分) |
3周 | 无 | 25000积分(特殊联名卡12500积分) |
4周 | 消费金额排名前8万位 | 德世朗悦享30cm多用炒锅(市场参考价:209元) |
5周 | 消费金额排名前7万位 | 松下EW-DM711-P电动牙刷(市场参考价:399元) |
6周 | 消费金额排名前6万位 | 松下F-PDJ35C-A空气净化器(市场参考价:1199元) |
7周 | 消费金额排名前5万位 | 联想Lenovo TB-X103F平板电脑(市场参考价:1349元) |
8周 | 消费金额排名前2万位 | 大疆晓SPARK掌上无人机(市场参考价:3299元) |
3.总体活动规则:
1)获赠2-3周奖励需满足5笔168元的指定消费周数,特殊联名卡包含东方航空卡、国航凤凰知音卡、乐购卡、卜蜂莲花卡、华润万家卡、华润苏果卡和沃尔玛卡;多卡客户按照客户活动期间消费金额最高的卡导入奖励。
2)获赠4-8周大奖除需满足5笔168元的指定消费周数外,还需活动期间符合该周的消费排名条件,未达到的客户顺延下一周达标进行排名,未排名到的客户按达标3周获得对应奖励。
4.消费统计规则:
1)指定信用卡的主卡和附属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活动,且以主卡持卡人为获赠人,附属卡项下的消费统计为主卡的消费。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指定信用卡主卡的指定消费笔数合并计算。本活动的“单周”是指活动期间内每自然周的周一到周日,并以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准。美元账户消费以1美元=7元人民币进行折算。
2)通过如下支付方式进行的网上消费计入活动消费统计:
商户交易类别 | 支付平台 | |
1 | 买单吧APP交易 | 买单吧APP |
2 | 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卡交易 | 支付宝 |
微信支付 | ||
京东支付 | ||
苏宁支付 |
移动设备PAY类支付方式(如ApplePay, SamsungPay,小米Pay,HuaweiPay等)进行交易计入线下消费。
3)本活动的“消费”不包含:
A、取现或转账交易;
B、持卡人使用交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
C、被撤销、退回或退货的消费或未入账(包括预授权交易)的消费;退货消费包括全额退消费和导致单笔指定消费低于人民币168元的部分退货消费;
*退货交易将从累计笔数中扣除。由于退货有延迟性,一旦发生退货,将不可进行补刷;
*对于持卡人的退货消费或者可以合理判定为套取活动奖励的虚假或不正常消费,交通银行有权在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进行扣减。
D、公示名单的指定商户代码消费(含批发类消费、手机终端消费(书报亭类MCC)和过往周周刷活动不正常消费商户)不计算,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将实时公布指定商户代码。自公布之日起,指定商户的消费将不再计入符合活动的消费,但公告前的该指定商户消费不做扣减;
E、网络或移动支付交易(本条款细则明确规定计入活动消费的除外)。
4)消费达标笔数统计规则:
A、活动期间,同一持卡人名下的所有指定信用卡的主卡及其附属卡在同一商户进行的指定消费单周仅计作1笔;
*线下同一商户是指消费后商户代码显示为一致的商户。商户代码可以通过POS签购单查询或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
线上同一商户具体说明如下:
商户交易类别 | 支付平台 | 具体场景 | |
1 | 买单吧APP交易 | 买单吧APP | 在餐饮、电影、缴费、充值、商城等不同场景的交易,每周各场景合计仅计作1笔 |
2 | 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卡交易 | 支付宝 |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交通银行信用卡的交易(含线上、线下扫码向商家付款,不包括向商家或个人转账),每个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卡交易每周仅计作1笔
注:京东、苏宁仅指京东支付、苏宁支付。如通过京东、苏宁网上商城或APP购物后选择支付宝或微信完成支付的,将视为通过支付或微信支付。 |
微信支付 | |||
京东支付 | |||
苏宁支付 |
B、本条3)所列之本活动不包含的“消费”亦不计算入消费笔数累计;
5)4-8周排名金额统计规则:
A、活动期间,同一持卡人名下的所有指定信用卡的主卡及其附属卡房、车、批发类消费和书报亭类消费(含家庭POS刷卡、个人手机POS消费)均不计算入消费金额累计;
B、持卡人使用交通银行IC信用卡进行的圈存交易金额纳入累计消费金额的计算;
C、本条3)所列之本活动不包含的“消费”亦不计算入消费金额累计。
D、网上消费计入金额部分不超过持卡人卡片固定信用额度(2017年11月27日前核卡的客户固定信用额度以截至2017年11月27日的客户卡片固定信用额度为准,2017年11月27日及之后核卡的客户以核卡时的卡片固定信用额度为准),若多张卡按最高卡片固定信用额度计算。卡片固定信用额度不包含该卡片下的任何消费信贷额度。
5.奖励规则
1)持卡人需在活动期间内任意时间通过交通银行买单吧APP成功注册,才有资格获赠奖励。持卡人就其名下任意一张指定信用卡主卡成功注册的,则其名下的其他指定信用卡主卡均无需另行注册。
2)如持卡人同时持有特殊联名卡和非特殊联名卡主卡,其奖励内容根据活动期间其名下的累计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类型确定(即活动期间若持卡人名下累计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为特殊联名卡,持卡人即按特殊联名卡的奖励内容获得奖励;若累计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为非特殊联名卡,持卡人即按非特殊联名卡的奖励内容获得奖励)。在本活动中,每位持卡人仅可按其消费达标的最大周数获赠级别最高的一份奖励。
3)消费排名规则:获赠4-8周大奖除需满足指定消费的消费周数,还需达到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排名。累计刷满8周未达到消费金额排名前2万名的持卡人顺延到累计7周达标持卡人中进行重新排名,排进前5万名的可以获赠7周奖励,仍未排进的持卡人顺延到累计6周达标持卡人中进行重新排名,排进前6万名的可以获赠6周奖励,仍未排进的持卡人顺延到累计5周达标持卡人中进行重新排名,排进前7万名的可以获赠5周奖励,仍未排进的持卡人顺延到累计4周达标持卡人中进行重新排名,排进前8万名的可以获赠4周奖励,仍未排进的持卡人顺延获得3周奖励;累计刷满7周、6周、5周、4周的持卡人排名规则以此类推。
4)奖励内容和配送方式:
A、如持卡人获赠的是信用卡积分,交通银行将在2018年3月底前将积分导入持卡人活动期间全部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账户(名下只有准公司卡的持卡人无法获赠积分奖励);如果在积分导入时该账户状态不正常或不符合积分奖励规则,导致积分无法正常导入该账户的,该积分奖励将自动取消;
B、如持卡人获赠的是实物礼品,活动结束后,获赠实物礼品奖励的持卡人可以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进行配送地址的修改。礼品将由交通银行安排第三方配送商在2018年4月底前向持卡人填写的配送地址进行统一配送;如持卡人未修改配送地址,则将配送至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如持卡人名下有多个账单地址,则将配送至最新核发的一张卡的账单地址;配送费用由交通银行承担。如由于持卡人填写的配送地址或在交通银行留存的信用卡账单地址错误或持卡人无法联系导致礼品被退回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礼品。
获赠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亦不能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更换。交通银行不是礼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礼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礼品生产商负责。如出现供应商无法解决的礼品质量问题,交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生产商进行交涉。
6. 活动信息查询和告知
1)主卡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可以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APP查询已入账消费的达标情况,累计达标4-8周的持卡人还可以查询有效累计消费金额,及个人排名情况和每档次末位排名消费金额。
2)交通银行将在奖励发放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持卡人获赠奖励的信息。
7.其他
1)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扣减相应的交易。为保证后续可以正常获得奖励,请持卡人务必保留活动期间的交易签购单及发票以备核查。交通银行有权要求持卡人出示活动期间的交易签购单和发票,才给予相应的奖励。
2)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