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暨新客户首张卡片核发时间,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的新客户。
活动细则
活动期间,成功核发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①,满足“活动一”条件,可获赠50元刷卡金②奖励。申办主卡时,同时成功申办附属卡的新客户,满足“活动二”条件,可额外获赠25元刷卡金奖励。
活动一、消费满100元,奖励50元刷卡金!
满足条件:核卡日③起45天(含)内,使用该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在全国沃尔玛门店④单笔消费满100元。
活动二、附属卡消费任意金额,奖励25元刷卡金!
满足条件:附属卡核卡日起45天(含)内,使用该附属卡单笔消费任意金额(不限全国沃尔玛门店内)。
定义
- 新客户:是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活动期间销卡的客户及网络办卡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
- 刷卡金 :是交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赠与的一种奖励权益;持卡人可在指定的有效期限、可用范围、额度和其他特别规则的范围内,抵扣其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发生的相关交易的交易本金。
刷卡金获得:每位主卡客户每个刷卡金仅限获赠一次,附属卡刷卡金计入主卡。所获赠的刷卡金将在其满足获赠条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计入其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刷卡金专用账户,计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如因客户所提供手机号码错误或通讯网络有问题等任何原因而导致客户未能及时收到获得刷卡金奖励的通知短信,客户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移动官网(手机或PAD访问creditcard.bankcomm.com)或关注腾讯微信认证的官方公众号“交通银行信用卡”快速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刷卡金使用:附属卡消费金额并入主卡计算,但刷卡金只有在主卡激活后才能使用。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对符合要求的交易进行本金的“自动抵扣”,即在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抵扣并计入账户。本活动所获赠刷卡金限于全国沃尔玛门店内消费后抵扣使用。消费时间不限于星期五,每个刷卡金可分多笔使用。
刷卡金时效:每个刷卡金有效期为刷卡金计入其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刷卡金专用账户日起的30天(含)内,如客户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自动放弃,刷卡金到时会自动作废。
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 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 全国沃尔玛门店:以交行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的商户列表为准。
其他规则
- 活动期间成功办卡免首年年费,一年内刷卡消费满6次免次年年费。
- 参与本活动的新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且每位新客户仅限获得一次奖励。
- 本活动中,信用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新客户参与活动的地区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发卡地为准。
-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 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