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永旺信用卡“会员日”活动条款与细则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永旺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永旺持卡人”或“持卡人”)。

活动内容
  1. 永旺持卡人每自然月11日在指定永旺门店刷交通银行永旺信用卡单笔消费实际支付金额满人民币188元,即可获赠人民币10元刷卡金奖励返还。
  2. 各城市指定永旺门店指永旺实体门店,实体门店内参与活动仅限持永旺信用卡在门店POS机上刷卡消费,通过任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不可参与活动。
  3. 本活动永旺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皆可参加,但每自然月每位客户名下的主卡及附属卡合计仅可获赠一次刷卡金奖励。永旺持卡人参加本活动无需注册。
  4. 永旺持卡人可同时参加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具体以最红星期五活动条款细则规定的为准。
  5. 持卡人永旺信用卡获赠的刷卡金将在消费当月过后30天内(含,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导入持卡人当月消费金额最高的永旺信用卡主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6. 永旺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3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指定永旺门店的刷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其他
  1.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2. 各城市参与活动的永旺门店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3. 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4.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