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月“境外超红日,畅享20倍积分”活动条款细则

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9月30日(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及优逸白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

活动内容
  1. 活动期间,持卡人单个自然月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通过VISA、MasterCard线路以及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银联线路进行POS任意金额刷卡消费满5笔,且每笔消费金额不低于500元等值人民币(下称“达标消费”),可享当月内境外线下POS消费10倍积分奖励(含原基础1倍积分)。
  2. 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前提下,当月境外线下消费额最高的一天(以北京时间为准)为“境外超红日”,当天境外线下的POS消费可获得20倍积分奖励(均含原基础1倍积分)。
  3. 当月奖励上限:

    一般奖励上限:部分特殊联名白金卡客户及优逸白金卡客户(含优逸白金卡主题卡)当月奖励最高10万积分,其他白金卡客户当月奖励最高20万积分

    超红目的地奖励上限:如当月5笔达标消费均在当月“超红目的地”完成,该客户当月的消费奖励上限为50万积分,如5笔达标消费未全部在当月“超红目的地”完成,则按一般奖励上限计算。5笔达标消费均在当月“超红目的地”完成的,当月仅计算超红目的地内的境外线下消费,非超红目的地的所有境外线下消费均不予统计多倍奖励积分。

    *特殊联名白金卡指:东方航空白金卡、国航凤凰知音白金卡。

    *如客户名下有任何一种上述特殊联名白金卡,则无论其是否持有其他类型的白金卡,其当月奖励上限为10万积分。

    如客户名下无任何特殊联名白金卡,则以其名下上限最高卡片的上限值为准。例如客户同时持有优逸白金卡和标准白金卡,其当月奖励最高20万积分。

  4. 每个客户活动期间仅限获得一次奖励。如持卡人已在活动期间的任何一个自然月获得奖励,则之后均不可再获赠奖励。
  5. 活动期间各月的“超红目的地”有所不同,且每月仅有一个超红目的地。具体为:6月俄罗斯、7月新西兰、8月澳大利亚、9月加拿大。
活动细则
  1. 活动对象为交通银行信用卡白金卡(含优逸白金信用卡及其主题卡)持卡人,持卡人名下有在册的白金卡即可参加活动。白金卡持卡人名下除BOSS卡、分期卡、准贷记卡、公务卡以外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符合活动规定消费条件的消费都可计算奖励。
  2. 每位主卡账户持卡人需在活动期间通过买单吧APP成功注册方可参加当月及后月(活动期内)的活动,注册月之前月份的境外消费无法获得积分奖励。
  3. 活动期间,每个自然月将重新清零统计持卡人是否满足活动规定消费条件。在统计消费金额时,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符合条件的境外交易额合并计算。
  4. 附属卡的境外交易额计入主卡账户。主卡与附属卡的奖励金额及上限合并计算。
  5. 境外交易产生的货币转换费不计入消费金额。
  6. 刷卡消费日期及“境外超红日”以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美元消费金额按1:7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等)进行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境外消费不参与本活动。
关于积分导入的规定

如持卡人名下有标准白金卡,则获赠的奖励积分将在持卡人刷卡消费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标准白金卡中。如持卡人名下没有标准白金卡,则获赠的奖励积分将在持卡人刷卡消费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当月境外线下所有地区消费金额最高的其他白金卡片中,积分兑换及使用规则以导入卡片的积分规则为准,积分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

其他条款的规定
  1.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2.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