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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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无忧服务

(1)“用卡无忧”服务是交通银行向签约客户提供的收费类增值服务,包括任何一笔消费和取现交易短信提醒、还款入账短信提醒、交易失败短信提醒;以及在服务期间赠送72小时失卡保障,保障金额最高达10万元人民币/户/年,其中网上交易盗刷的保障总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户/年,且每次赔付金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

(2)该服务收费标准为4元/户/月,统一按每三个月12元/户扣收。于服务订制日的次日扣款,并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需客户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

(3)因该服务的费用每三个月进行扣收,即使签约客户在此期间内没有用卡行为,仍需留意个人账单,注意按时还款。

(4)服务周期届满前如客户未办理退订手续的,服务将自动续订。服务周期内,若客户退订,则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服务提供到已订制服务周期的截止日止。

(5)客户签约“用卡无忧”服务,即视为同意交通银行(作为投保人)为客户本人(作为被保险人)向大地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失卡保障险。如客户丢失信用卡并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正式挂失后,该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赔付在正式挂失前72小时内所发生的一般消费交易盗刷或网上交易盗刷的资金损失(包括凭密码交易)。

(6)“用卡无忧”服务包含附赠的“失卡保障”保险服务,是以团体保险形式投保,交通银行作为投保人、签约增值服务的客户作为被保险人。客户签约增值服务后会收到有相应的签约成功短信通知,同时也可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增值服务”栏位查询到完整的保险条款。

(7)如签约客户需开具失卡保障险的在保凭证,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009888提出申请,交通银行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实签约信息并转交相应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信息的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关凭证发送至客户指定邮箱。

点击查看《用卡无忧服务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