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与细则

一、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沃尔玛信用卡持卡人”或“持卡人”)

三、活动内容
  1. 活动一: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9月25日期间的每周周六周日,在全国指定沃尔玛门店刷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单笔消费满428元及以上,即可获赠昆仑山雪山矿泉水(12*350ml)一包。
  2. 活动二: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全国指定沃尔玛门店刷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单笔消费满428元及以上,且包含维他品牌任意商品满30元,即可获赠40元刷卡金。
四、条款细则

(一)活动一

  1. 沃尔玛信用卡持卡人需在消费当日凭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收银小票、POS签购单至消费的沃尔玛门店内服务台领取礼品。
  2. 活动期间,全国指定沃尔玛超市可赠送的礼品总量共25,000份。礼品以实物为准,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3. 每卡每天限领一份礼品,客户可根据单次单笔消费金额满足的条件领取礼品,单次收银小票及POS单不可同时领取多次该活动礼品。
  4. 本活动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皆可参加,主卡及附属卡消费单独计算。

(二)活动二

  1. 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活动,但活动期间主卡及附属卡合计仅可参与一次活动,即若主卡及附属卡均满足活动条件亦仅可获赠一次刷卡金,刷卡金将计入主卡账户。
  2. 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均可参加本次活动,但活动期间单张主卡仅可参与一次
  3. 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均符合获奖条件的,刷卡金将导入活动期间活动沃尔玛店内消费额最高的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账户中。
  4.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2016年12月15日前(含)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刷卡金仅可抵扣全国指定沃尔玛门店内的刷卡消费。客户对刷卡金返还金额有任何异议,须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提出,否则将视为客户放弃本活动奖励。
  5.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五、其他
  1. 以上单笔消费不包括购买购物卡的消费。
  2. 上述活动中信用卡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记载的交易日为准,此交易日可作为持卡人参加活动领取礼品的依据。
  3.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4. 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5. 全国指定沃尔玛门店包括沃尔玛购物广场、沃尔玛社区店、沃尔玛惠选超市、好又多商场。本活动各城市参与商店列表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
  6.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