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1月31日(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内容
- 活动期间,参加本活动的客户(仅持有交通银行分期信用卡、BOSS卡的持卡人除外,下称“持卡人”),通过各渠道(含买单吧、信用卡官网和官方微信)首次签约“边花边赚”,且活动期间在买单吧完成下挂首张交通银行借记卡(下称“交行借记卡”),并用交行借记卡向“边花边赚”账户转入至少一笔及以上金额大于100元(含)的资金,即可在买单吧APP参与流量包抽奖活动,活动奖励的流量包设定为50M、100M、500M、1024M不等,100%中奖。
- 本活动仅限首次签约“边花边赚”服务的持卡人参与,已签约“边花边赚”服务的持卡人(含曾经签约但已取消本服务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及抽奖。
- 本活动仅限未在买单吧下挂交行借记卡的持卡人参与。符合活动参与条件的首张交行借记卡仅限在活动期间内完成下挂绑定,已下挂交行借记卡的持卡人或在活动期间内解绑并重新绑定交行借记卡的持卡人,不可参与本活动及抽奖。
- 持卡人签约“边花边赚”时填写的资金转入借记卡在资金转入后将自动下挂在买单吧银行卡中,若此张借记卡为客户在买单吧下挂的首张交行借记卡,亦符合活动参与条件。
- 持卡人必须使用交行借记卡在活动期间向“边花边赚”账户转入资金。转入资金金额以留存账户余额为准,若转入资金已抵扣还款部分则按照抵扣后金额计算。持卡人若开通 “自动赚钱”功能,自动转入资金的交易不计算在活动范围内,不符合活动参与条件。
- 活动奖励及使用准则:1)活动奖励为流量包形式,即指三网(移动、联通、电信)国内流量(手机号码17号段不参与活动)。2)流量包使用准则:中奖日期在每月2日(含)-24日(含),流量包实时导入,其他日期最晚于9天内导入。奖励流量导入后将向客户发送提醒短信。奖励流量开始使用时间以收到流量的提醒短信时间为准。奖励流量当月优先使用,且仅当月有效,奖励流量包内的剩余流量下月自动清零。
- 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只要达到抽奖资格且尚未抽奖,可随时通过“买单吧APP-我的-活动”或“买单吧APP-我的-APP专享”进行抽奖。
- 每位持卡人在活动期间仅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一旦进行抽奖则不再获得抽奖机会。
-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已授权同意交通银行可在客户获奖后将客户本人的姓名、手机号等活动奖品导入所需的客户基本信息提供给负责流量导入的第三方服务商,以确保活动奖励流量能够顺利导入。奖励流量导入的手机号默认为持卡人注册买单吧的手机号。若因持卡人手机号码异常状态(如停机、欠费、黑名单、非实名,号码异常、携号转网等),造成手机流量无法充值成功,不再进行补充或赔偿。
- “边花边赚”签约规则以《边花边赚服务协议》为准。持卡人签订“边花边赚”服务协议时需如实填写信息确保准确,如由于持卡人签订协议时填写资料错误或因签约时借记卡问题导致的签约服务失败造成无法获得活动奖励的,交通银行不承担责任。
-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 交通银行有权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通知客户,敬请客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