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
我行自2019年1月10日零时起将调整信用卡分期或消费信贷业务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名称 | 收费标准 | 项目功能 |
信用卡分期或 消费信贷业务 |
1.分期偿还(本金分期偿还):
0%-1.5%/月 2.随借随还(期限超过1个月且本金 一次性偿还):0.45%-1.50%/月 3.随借随还(期限短于1个月且本金 一次性偿还):0.015%-0.05%/日 注:如一次性支付手续费 ,则为本金*月(日)分 期费率*分期期数(天数) |
指持卡人使用银行核准的额度消费或 转账后,向银行申请要求分期偿还或 到期一次性偿还欠款,或事先与银行 约定由银行主动提供分期偿还或到期 一次性偿还欠款服务,而支付的手续 费。包括想分就分、好享贷、现金分 期、好现贷、好商贷等。 |
1.实际分期价格根据市场环境和客户信用状况在适用价格区间内变更,以分期交易完成时与客户确认的价格为准。
`2.持卡人是否可以申请上述分期业务,以我行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3.商户向银行支付的手续费按我行现行的“银企合作特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您可在2019年1月10日前通过我行在线客服
(https://creditcardapp.bankcomm.com/member/tipsZNGT.html)或客服热线
(4008009888)提交对上述公示内容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