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12月网络发卡推荐办卡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推荐人”),但仅持BOSS卡、分期卡的持卡人除外。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凡推荐人成功推荐新客户(以下简称“新客户”或“被推荐人”)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官方网站网络办卡(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并满足参与活动条件的,推荐人即可获得如下相应推荐奖励:

单个自然月内成功推荐1-2位新客户,可获赠松下电动牙刷EW-DM71或SKG颈部按摩仪4098时尚款或苏泊尔空气炸锅KJ20D或200元刷卡金(四选一);

单个自然月内共成功推荐3-5位新客户,可获赠摩飞多功能锅MR9088或小米空气净化器AC-M6-SC或科沃斯扫拖一体机器人CEN361或600元刷卡金(四选一);

单个自然月内共成功推荐6-14位新客户,可获赠小米电视4A 60(2+8G)或坚果P3投影仪或1200元刷卡金(三选一);

单个自然月内共成功推荐15-29位新客户,可获赠iPhone 11 128G;

单个自然月内共成功推荐30位新客户及以上,可获赠10,000元刷卡金;

每个推荐人单个自然月只能获得一次奖励,以可获得的最高奖励为准。

“四选一”和“三选一”奖励领取规则:

1. 单月成功推荐1-2人、3-5人、6-14人的推荐人须在成功推荐后指定的领奖有效期内领取奖励(11月成功推荐所获奖励须在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月31日完成领取,12月成功推荐所获奖励须在2021年1月10日-2021年2月28日完成领取),逾期视为放弃奖励

2.“四选一”和“三选一”各款礼品数量有限,先领先得,达标推荐人需在领奖开始日期后及时领取,奖励一经领取不可取消或修改;

3.推荐人须完成交通银行官方app注册并绑卡,并确保注册手机号与活动推荐码及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方可完成领奖。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1. 被推荐人须为直接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含移动端,需直接登录,不包括通过第三方网站跳转),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且该信用卡主卡在活动期间成功激活,并在激活后15天内(激活当日起算,含15天)有任意一笔不限金额的交易的新客户

2.新客户是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其中,已销卡但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尚有应还款项未清偿、尚有溢缴款(包括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未领回而未完成销户的不属于销户客户。活动期间推荐人销卡的,将无法获得本活动奖励,被推荐人销卡的,将无法计入成功推荐新客户数量。

3. 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须在推荐码栏位准确填写推荐人的手机号码。上述推荐人的手机号码应为推荐人在交通银行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辩识码。

4. 被推荐人与推荐人不可为同一人。

5. 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任意金额的交易时 间以银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6. 在满足成功推荐的所有条件的前提下,将以被推荐人完成信用卡主卡激活的时间计为成功推荐的时间

活动总则:

1.本期活动推荐成绩不可与其他推荐办卡活动累计。

2.以下卡产品不计入本活动成功推荐成绩:交通银行太平洋ETC信用卡、亿通行信用卡、百果园信用卡、京东白条信用卡和校园卡;活动期间新上市卡产品是否参与本活动以此活动规则为准。

3.推荐人获赠的实物礼品奖励,预计将在2021年4月30日前(若因供货、节假日、天气、疫情等因素导致礼品配送进度受到影响的,交通银行将通过公告等方式予以通知,请客户予以留意)邮寄到推荐人在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中留存的“邮寄地址”。

4. 推荐礼品的配送地址请在参与活动当月完成修改,实物礼品奖励不得转售或转让他人、兑换现金、兑换其他产品或优惠。实物礼品由交通银行安排第三方配送商进行配送,配送费用由交通银行承担。如由于推荐人留存的邮寄地址错误或推荐人无法联系导致礼品被退回的,则视为推荐人自动放弃礼品。

获赠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亦不能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更换。交通银行不是礼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礼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礼品生产商负责。如出现供应商无法解决的礼品质量问题,交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生产商进行交涉。

5.推荐人获赠的刷卡金,原则上将在活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客户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账户,有效期30天(发放当日起算);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全部抵扣刷卡金有效期内该信用卡主卡任意消费的人民币交易金额,并于该任意消费的交易入账后三日内计入持卡人账户,可一次性全部抵扣,也可分多笔抵扣。如推荐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自动放弃,刷卡金到时会自动作废。

6. 若达标推荐人未在奖励发放时效内收到奖励,请最晚于2021年6月30日前反馈至我行。

7.如推荐人存在异常推荐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推荐人将推荐二维码/链接放在公共网站、向不特定对象推荐,或所推荐客户存在欺诈申请信用卡等行为的,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推荐人推荐资格,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8.如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账户发生逾期、冻结、销卡等非正常状态、或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推荐人或被推荐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9.除有特别规定之外,所有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行编员工、派遣员工、参与交行业务的外包公司员工等。

10.在活动期间一旦推荐人或被推荐人的账户状态或身份发生变化,且不符合参与本活动的条件,本活动周期内的奖励资格将自动取消。

11.推荐人如在活动期间变更系统内或其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被推荐人,如在本活动奖励发放完成前变更系统内手机号,将影响奖励发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12.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活动奖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交通银行依法进行代扣代缴,无需持卡人另行承担。

13.若因供应商停产等因素无法供应奖品的,交通银行将以等值奖励替换。

14.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货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推荐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推荐人提供必要协助。

15.礼赠品提供推荐人后,推荐人应自行做好管理或使用。礼赠品一旦提供给推荐人后,如出现盗用、损毁或遗失,应由推荐人自行承担损失。

16.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17.交通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交通银行信用卡,由交通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18.交通银行未授权可参加本活动的推荐人以交通银行或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交通银行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通过司法机构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