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3月4日(每周六)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沃尔玛信用卡持卡人”或“持卡人”)

活动内容
  1. 活动期间每周六,持卡人在指定山姆会员店刷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以下称“沃尔玛信用卡”)单笔消费(不含购买购物卡)实际支付金额满人民币988元及以上,即可获赠人民币80元刷卡金奖励返还
  2. 活动期间,刷卡金奖励各山姆会员门店合计总量共12,000份,每周1200份,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3. 本活动中指定山姆会员店消费,指持卡人持沃尔玛信用卡在指定山姆会员店POS机上刷卡消费,通过任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不可参与活动。
  4. 活动刷卡金将于活动结束后30天内导入持卡人的沃尔玛信用卡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5.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可抵扣全国沃尔玛门店和山姆会员店的刷卡消费。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的30天(含)。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全部抵扣刷卡金有效期内上述指定消费的人民币交易金额,并于指定消费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的沃尔玛信用卡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奖励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获赠的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6. 本活动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皆可参加,主卡及附属卡合计仅可参与一次活动,即若主卡及附属卡均满足活动条件亦仅可获赠一次刷卡金,刷卡金将计入活动期间消费额最高的沃尔玛信用卡主卡账户。
  7. 本活动与同期的2018年沃尔玛门店春节活动不可同享。
  8. 本活动中信用卡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记载的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此交易日可作为持卡人参加活动领取刷卡金的依据。
  9.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0. 活动指定山姆会员店具体以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公布为准。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11.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