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活动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11月30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沃尔玛持卡人”)。

活动内容

  1. 活动期间,每月在指定沃尔玛门店以及线上平台沃尔玛到家微信小程序,通过指定支付方式绑定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下称“沃尔玛信用卡”)进行消费(不包括购买购物卡),可享交易实付金额2.5%的刷卡金奖励。
  2. 指定支付方式包括如下几种:
    实体POS机刷沃尔玛信用卡:在指定门店,直接刷沃尔玛信用卡支付;
    银联支付绑定沃尔玛信用卡支付:在指定门店,使用买单吧APP及银联云闪付APP绑定沃尔玛信用卡扫码支付;
    微信支付绑定沃尔玛信用卡支付:在指定门店,使用微信支付绑定沃尔玛信用卡扫码支付,以及沃尔玛到家微信小程序绑定沃尔玛信用卡支付。
    除以上支付方式外,其他支付方式不可参与活动。
  3. 本活动中用以计算刷卡金奖励的消费金额应为扣除任何优惠或折扣后的实际支付金额。每位沃尔玛持卡人每月(指自然月,下同)参加本“天天优惠”活动获赠刷卡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0元。沃尔玛持卡人名下所有的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主卡与附属卡合并计算刷卡金奖励上限。
  4. 上述活动中信用卡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记载的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此交易日可作为持卡人参加活动领取刷卡金的依据。
  5. 持卡人沃尔玛信用卡获赠的刷卡金将在消费当月过后的30天内(含,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导入持卡人当月消费金额最高的沃尔玛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买单吧APP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6. 刷卡金可抵扣本活动内容条款2中指定支付方式产生的消费。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的60天(含)。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刷卡金有效期内上述指定消费的人民币交易金额,并于指定消费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的沃尔玛信用卡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奖励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获赠的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7. 本活动沃尔玛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刷卡金将计入主卡账户。

其他

  1.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与商户恶意串通以各种形式损害银行权益;或购买任何购物卡、礼品卡消费;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2. 活动指定门店具体以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公布为准,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门店咨询确认。
  3. 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