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与细则
- 本次活动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但附属卡不可获赠刷卡金。附属卡交易计入对应主卡账户,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可获得相应刷卡金,刷卡金将计入主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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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持卡人名下不同交通银行信用卡获赠的本活动刷卡金按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时间顺序返还至相应卡片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每位满足活动条件的持卡人每月获赠刷卡金总价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当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信用卡每月所获赠刷卡金合并累计至最高限额时即停止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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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刷卡金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60天(含),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任意有积分消费渠道的刷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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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活动商户同期还参与交通银行信用卡举办的其它奖励活动,则持卡人可以同时参加各项活动,其它活动的奖励不计入本活动奖励上限限额中;持卡人可以分别在不同城市活动商户内参加活动,奖励上限将分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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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刷卡金返还,如该笔交易的奖励已产生,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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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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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消费后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满足要求的交易所对应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专用账户,刷卡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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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持卡人如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