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境外商户活动(泰国King Power)条款细则

一、活动期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下称“活动期间”)

二、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银联信用卡、交通银行双币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但仅持BOSS卡、分期卡的持卡人除外。

三、活动内容

  1. 活动期间,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或官方微信服务号“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成功注册本活动的持卡人,在泰国King Power指定门店(King Power Suvarnabhumi Airport, Donmueng Airport, Chiang Mai Airport, Rangnam, Srivaree, and Pattaya)通过银联线路刷交通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满500人民币或等值泰铢,可享受返还该笔消费金额5%人民币刷卡金奖励优惠。
  2. 每位主卡持卡人单月最高累计奖励人民币200元刷卡金,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符合活动条件的信用卡所获刷卡金奖励合并计算,同一账户下主卡与附属卡所获刷卡金奖励合并计算。
  3. 本活动优惠可与境外消费10倍积分活动,及同期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境外商户活动的奖励优惠同享。
  4. 5%刷卡金返还无名额限制,刷卡金最晚将于满足消费条件次月底前导入持卡人活动当月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账户,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境内外任意人民币入账的刷卡消费。
  5.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奖励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可分多笔使用,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
  6. 如遇持卡人发生任何取消交易、退换货、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奖励的权利。如刷卡金已使用,交通银行有权将相应金额计入持卡人当期账单。
  7. 所有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他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

四、其他条款

  1. 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应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持卡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应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2.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