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细则
时代广场「缤纷时代秋日赏」推广
(「本推广」) 适用于由2015年9月2日至10月31日,包括首尾两日 (「推广期」)。
本推广适用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香港分行发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 中国内地发出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及银行不时指定的其他信用卡(「合资格信用卡」),包括主卡及附属卡,但不包括礼物卡及PC网上卡。
持卡人必须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方可享有优惠。
优惠只适用于香港时代广场 (「时代广场」)。
所有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他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
银行、时代广场及参与商户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推广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时代广场及参与商户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本推广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之处,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签账奖赏条款及细则
持卡人于推广期内于时代广场单日累积签账满以下指定金额即可免费获享以下奖赏:
单日累积签账金额
可获享之奖赏 (「奖赏」)
奖赏1
HK$1,000或以上
HK$50 屈臣氏购物现金券1张
奖赏2
HK$5,000或以上
HK$100连卡佛礼品卡3张
(总值HK$300元)
奖赏3
HK$8,000或以上
HK$100连卡佛礼品卡6张
(总值HK$600元)
持卡人须凭2张或以上不同商户的签账存根换领以上奖赏,每张签账存根金额必须为HK$200或以上,每位持卡人于同一日最多可换领以上奖赏1次。
签账金额以个别信用卡计算(按信用卡卡号)及只计算实际签账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 使用优惠券/ 现金券后之剩余金额)
,主卡及附属卡不可合并计算,若持卡人签账之币值为人民币,则以人民币1元相等于HK1元计算签账金额。
每日可供换领之奖赏1、奖赏2及奖赏3数量分别为80份、50份及50份。所有奖赏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持卡人必须于签账当日带同商户机印发票正本、信用卡签账存根正本及合资格信用卡(以上数据信用卡号码必须相同)于推广期内早上12时至晚上10时亲临设于时代广场5楼的交通银行奖赏换领处登记及换领奖赏,不可授权他人办理。
「合资格交易」指于推广期内以合资格信用卡于时代广场消费的零售签账,但不包括以下类别之签账交易:现金透支及有关行政费及手续费、分期付款交易、时代广场内银行、地产代理公司、展销摊位、特卖场、费用、会籍费用、电讯服务、停车场、餐厅食肆的婚宴与商业宴会、货品及餐饮订金单据、商场展览精品店、于任何商户购买现金券/礼券/礼品卡或任何增值服务、购买及充值储值卡、以现金券、购物券、储值卡或手机支付之交易、缴费服务、网上购物、电邮/电话订购、分拆签账、展览场地、学费/会籍费用、停车场、写字楼客户、已取消、退款、伪造或未志账的交易、银行及时代广场不时决定之其他类别交易。
商户机印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必须清楚列明信用卡卡号、商户名称、签账日期、交易金额、有效之授权号码及持卡人签署(如适用)。任何逾期、影印副本、手写及重印之发票、单据或签账存根,恕不接受。如持卡人未能提供以上数据或数据不全,不论任何原因,持卡人将不可换领奖赏。所有于本推广所收集的有关资料将于活动结束后销毁。
屈臣氏现金券及连卡佛礼品卡只适用于时代广场内使用。
屈臣氏现金券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连卡佛礼品卡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
屈臣氏现金券及连卡佛礼品卡之使用条款及细则详情,请参阅屈臣氏现金券及连卡佛礼品卡背面。
奖赏不得转售或转让他人、兑换现金、兑换其他产品或优惠。
奖赏如有遗失或损失,将不获补发。
所有用作登记及换领奖赏的即日有效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经确认后会被交通银行奖赏换领处职员盖印,以示已用作换领奖赏,任何未用之签账余额不可留作日后登记其他优惠之用。
持卡人于同一商户之消费签账不可分拆成多张发票或签账存根以参加本推广。每张签账存根或每宗交易之发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于本推广中重复使用。
银行将经计算机核实持卡人之信用卡交易纪录,以确定持卡人获本推广优惠之资格。若签账存根印载的数据与银行存盘纪录不符,将以银行存盘纪录为准。
持卡人必须保留有关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以作核对之用。如有任何争议,持卡人必须提供有关数据以便银行作检查。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银行及时代广场将实时取消其获赏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银行及时代广场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获赏资格而收回有关奖赏之权利。
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于推广期内或换领奖赏时,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符合资格参与本推广。如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银行及时代广场有权取消持卡人换领奖赏的资格并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所获享的奖赏相关金额而毋须事先通知。
每位已登记及换领奖赏的持卡人姓名、信用卡号码、商户发票及签账存根上的数据将会被银行记录用作识别和核实持卡人的身份、有关交易及作内部审核之用,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均只限于是次推广之用途。卡户提供以上资料作登记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关数据及明白所收集数据的用途,如持卡人不接受此安排,将被当作自愿放弃参加本推广。
特选商户优惠条款及细则
除特别注明外,商户优惠有效期由2015年9月2日至10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
商户优惠只适用于时代广场内指定参与商户。
持卡人须于购物前 / 点菜前 / 预约前 / 付账前出示并以合资格信用卡签账方可享用优惠。
所有商户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他商品或折扣、更换或转让。
除非另有订明,优惠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包括商户优惠、会员优惠、折扣、礼券、特价货品、公价货品。
商户优惠受有关商户的个别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向个别商户查询。
优惠及赠品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顾客明白及接纳所有产品/ 服务并非由银行及时代广场提供。银行及时代广场对一切与各项产品/ 服务有关之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其质素及供应量) 理应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