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与细则

一重优惠:成功递交申请,当天1元抵20.99元
  1. 活动期间,凡通过必胜客指定活动餐厅二维码扫描或办卡链接广告进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成功在线递交申请的信用卡主卡新客户,当场即可获得活动餐厅1元抵20.99元优惠权益。
  2. 新客户:参加上述活动的新客户须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
  3. “1元抵20.99元优惠”权益通过串码形式短信即时发送至客户申请时填写的手机上,客户向活动餐厅出示串码,验证成功并支付1元后,可一次性抵扣该餐厅20.99元消费金额。
  4. 客户获得的“1元抵20.99元优惠”权益须于获得抵用券短信当日至所在活动餐厅一次性使用,不可分批使用,不找零,抵用部分不提供发票。如未在有效期内使用该权益,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权益,且该权益自动作废。每位符合获赠条件的客户仅可获赠1次奖励,重复申请无效。
  5. “超值抵用劵”由必胜客活动餐厅负责兑付,持卡人如遇任何问题,请向必胜客活动餐厅咨询。交通银行将提供必要协助。
二重优惠:成功激活可获得价值100元的电子抵用券,30天内至必胜客刷满120元立减100元
  1. 活动期间,成功核发且激活的信用卡主卡的新客户,可再获赠100元超值抵用券,还可享受免费快递寄卡。
  2. 持卡人获赠的100元超值抵用券自收到之日起有效期为30天(含)。可一次性抵扣指定必胜客活动餐厅有效期内单笔满120元的刷卡消费。100元超值抵用券奖励仅限主卡持卡人获得且每位主卡持卡人仅获赠一次奖励。参与本活动的客户不可参与同期其他办卡活动。
  3. 新客户:参加上述活动的新客户须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或销户时间超过半年(含)且无其他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
  4. 持卡人获赠的超值抵用券需在有效期内使用,如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奖励权益,且该奖励权益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5. 100元超值抵用券将于满足获赠条件后的次月月底前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客户。
  6.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交易、违法交易、不正常交易、分单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不良账户和不正常状态账户,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交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的权利。
  7. “超值抵用劵”由必胜客活动餐厅负责兑付,持卡人如遇任何问题,请向必胜客活动餐厅咨询。交通银行将提供必要协助。本活动为交通银行和必胜客共同推出,交通银行和必胜客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和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