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积分消费

首家积分消费百货店,几万种商品可供选择,更多积分灵活使用。超高积分抵现标准,积分+现金灵活积分消费模式,更有不断推出团购、特卖等精彩活动。畅游积分乐园,开启您积分消费的精彩之旅。

二、 遨享天地

”遨享天地“飞行里程计划联手五大飞行航空伙伴,为您提供超过1000条免费畅游全球的线路,轻松翱翔世界。(兑换标准:18积分=1飞行里程数)

三、 积分累积规则

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签账消费,2012年1月1日(含)后每消费人民币1元累积1分,每消费1美元累积7分;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每消费1美元累积8分。(特定类型的交易和特定商户类别的签账消费不可获得积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

四、 积分有效期限

交通银行信用卡(除如下特别注明的信用卡之外)从2010年1月31日后消费产生的积分有效期固定为24个月,积分将逐月过期,过期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如持卡人在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获得的积分将在2012年3月31日过期;以此类推,2010年4月、5月、6月……产生的积分,将在2012年4月月底、5月月底、6月月底过期。积分逾期不使用,将被取消。最近三个月积分到期日将会显示于持卡人每月的账单上。

五、 积分的查询

持卡人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获知积分累积情况:
1、 每月信用卡账单上将显示截止账单日已完成清算的消费交易而累积的积分总额及近三个月即将到期的积分。
2、 拨打交通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通过人工服务或电话银行查询积分。
3、 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查询积分。
4、 登录积分乐园club.bankcomm.com查询积分总额。
5、 编辑短信“cc积分#卡号末4位” 至95559 ,可查询截止发送短信时指定卡片的可用积分,及最近一次即将到期的积分。

六、 积分使用规则说明

1、 积分使用申请仅限指定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使用,交通银行将即时从持卡人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
2、 各项积分使用方式或项目(包含积分乐园、航空里程、积分抵现金或其他)、使用标准、使用规则均以当时积分乐园和信用卡网站公布的各项目条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 积分乐园相关规则请登录club.bankcomm.com进入“帮助中心”查询。
(2) 航空里程规则《“遨享天地”飞行里程计划条款及细则.pdf》
(3) 积分抵现金规则《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积分抵现金付款业务条款及细则.pdf》
(4)联名卡专属礼品兑换规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中各联名卡产品公布内容为准。

七、 修改及终止

交通银行修改本活动条款,应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持卡人,并于法定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持卡人如对本积分计划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

八、个性化积分兑换内容

哈根达斯联名卡的信用卡积分可兑换哈根达斯100元兑换券,具体细则如下:
- 每30000积分兑换面值100元的哈根达斯兑换券。
- 每次只能按30000积分的若干倍数(如30000积分,60000积分、90000积分等)进行兑换。
- 本购物券仅限一次性使用,不找零、不兑换现金、不退还、遗失不补。


 哈根达斯100元礼券(100元面值一张) 积分:30,000

九、个性化积分兑换流程

1、 持卡人本人拨打交通银行400-889-3888客服热线或登录交通银行积分乐园网站申请兑换哈根达斯100元兑换券,交通银行查询持卡人累计积分数,按每30000积分兑换面值100元人民币哈根达斯兑换券的标准进行兑换,并扣减持卡人相应积分;
2、 交通银行持卡人核对购物券邮寄地址(即持卡人账单邮寄地址);
3、 第三方服务商接到交通银行指令后,将相应哈根达斯100元兑换券邮寄至持卡人账单地址。

专属兑换券积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