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红星期五活动条款和细则

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但仅持有分期信用卡、Boss卡的持卡人除外。

活动概述

在符合本条款和细则规定的前提下,活动期间每周五持卡人在指定商户刷交通银行信用卡(不含分期信用卡、BOSS卡,下同)单笔消费满人民币98元的,可享受该笔交易金额5%的刷卡金或餐饮红包(下称“红包”)。

奖励权益
  1. 活动期间持卡人可在超市、加油、餐饮三种商户类型(下称“商户类型)的活动中获得奖励权益:
    (1)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下称“超市活动”):活动期间每周五持卡人在指定超市刷交通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满人民币98元的,可获得该笔交易金额5%的刷卡金奖励权益。
    (2)最红星期五加油站活动(下称“加油活动”):活动期间每周五持卡人在指定加油站刷交通银行信用卡单笔消费满人民币98元的,可享受该笔交易金额5%的刷卡金奖励权益。
    (3)最红星期五餐饮活动(下称“餐饮活动”):活动期间每周五持卡人在指定餐饮商户通过交通银行买单吧手机客户端(下称“买单吧APP”)下单且用交通银行信用卡成功支付,单笔消费满人民币98元的,可获得该笔交易金额5%的红包奖励权益。
  2. 本条款和细则中满98元的单笔消费仅限人民币消费,金额为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取现、转账、预授权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生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消费日期以交易发生日(北京时间)为准(下称“活动消费日”)。附属卡符合条件的消费计入主卡账户。
  3. 每位持卡人每周五参加超市活动或加油活动获得的刷卡金奖励权益分别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元,每月参加超市活动或加油活动获得的刷卡金奖励权益分别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每位持卡人每周五参加餐饮活动获得的红包奖励权益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元,每月参加餐饮活动获得的红包奖励权益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主卡与其附属卡所获刷卡金或红包奖励权益合并计算。
  4. 奖励权益需按照持卡人在活动上月(指活动消费日所在的上月,下同)的活动达标条件满足情况,经领取后方可兑现为可实际使用的刷卡金或红包。
活动达标条件
  1. 持卡人领取和兑现奖励权益,其活动上月的“买单联盟土豪指数”、“买单联盟享乐指数”(以下分别称“土豪指数”、“享乐指数”)须满足以下达标条件:
    (1)活动上月持卡人的土豪指数月累积数在3000点(含)至5999点(含)之间的,可在活动当月(指活动消费日所在的当月,下同)获得的奖励权益中任选1种商户类型领取;
    (2)活动上月持卡人的土豪指数月累积数达到6000点(含)以上,但享乐指数为零的,可在活动当月获得的奖励权益中任选不超过2种商户类型领取;
    (3)活动上月持卡人的土豪指数月累积数达到6000点(含)以上且享乐指数月累积数大于零的,可在活动当月获得的奖励权益中任选不超过3种商户类型领取。
    活动当月获得的奖励权益须于活动次月(指活动消费日所在的次月,下同)领取。活动上月持卡人的土豪指数在3000点(不含)以下的,不得领取活动当月的任何奖励权益。 举例说明: 例1:持卡人活动上月的土豪指数为4000点,在活动当月参加超市活动和加油活动分别获得30元刷卡金和50元刷卡金的奖励权益,最终持卡人可于活动次月在超市30元刷卡金和加油50元刷卡金的奖励权益中任选一种领取。 例2:持卡人活动上月的土豪指数为6000点,享乐指数为500点,但在活动当月仅参加超市活动获得50元刷卡金的奖励权益,最终持卡人于活动次月仅可领取该50元刷卡金的奖励权益。
  2. 土豪指数和享乐指数的含义及累积规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或买单吧APP中买单联盟栏目公布的相关规则为准。持卡人亦可通过前述栏目查询指数的累积情况。
  3. 2016年12月的土豪指数和享乐指数将作为2017年1月的活动达标条件数据。
  4. 持卡人仅可通过买单吧APP的活动页面查询其活动达标情况的变化;活动上月达标条件的最终结果以活动当月的第6日(含)后显示的信息为准。
奖励权益领取和奖励使用
  1. 奖励领取期限:除2017年1月份获得的奖励权益领取期限另有规定外,持卡人应在活动次月第6日零时起至活动次月最后1日24时止的期限内登陆买单吧APP活动页面领取活动当月获得的刷卡金或红包奖励权益。2017年1月份获得的奖励权益领取期限为2017年2月13日零时起至2017年2月28日24时止。如持卡人未能在该领取期限内领取,则所有已获得的奖励权益将自动清零。
  2. 持卡人应按照其活动上月的达标条件满足情况领取相应商户类型数的奖励权益,多领无效,少领则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后亦不可变更。
  3.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或红包将在奖励权益领取后的5个工作日内导入持卡人选择的本人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账户(环球信用卡除外),该信用卡主卡账户之前需已在买单吧APP上完成绑定。红包金额将取整数导入。
  4. 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自动抵扣持卡人在最红星期五指定超市、加油站内的刷卡消费(超市活动获赠的刷卡金只能抵扣指定超市内的消费、加油活动获赠的刷卡金只能抵扣指定加油站内的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刷卡金将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刷卡金的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5. 持卡人获赠的红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红包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可在有效期内抵扣持卡人通过买单吧APP支付的指定餐饮商户内消费。每个订单仅能使用一个红包,不可累积使用。红包不找零,须一次性用完。抵扣红包后现金支付的金额不可为零。红包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让。如遇订单退货,红包不可退回
特别规定
  1. 关于交通银行沃尔玛联名信用卡(下称“沃尔玛信用卡”)的特别规定
    1. 持卡人刷沃尔玛信用卡参加超市活动的范围仅限在沃尔玛商户指定门店内,超市活动所获赠的刷卡金在刷卡金有效期内仅可自动抵扣持卡人在沃尔玛商户指定门店内的刷卡消费,并可分多笔使用。沃尔玛信用卡参加加油和餐饮活动与其他信用卡的活动规则相同。
  2. 关于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下称“白金信用卡”)的特别规定
    1. 白金信用卡持卡人刷白金信用卡参加超市或加油活动单笔消费满人民币98元的,可享受该笔交易金额10%的刷卡金奖励权益;参加餐饮活动单笔消费满人民币98元的,可享受该笔交易金额10%的红包奖励权益。
    2. 每位白金信用卡持卡人每周五参加超市活动或加油活动获得的刷卡金奖励权益分别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元,每月参加超市活动或加油活动获得的刷卡金奖励权益分别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每位持卡人每周五参加餐饮活动获得的红包奖励权益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元,每月参加餐饮活动获得的红包奖励权益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元。
  3. 关于新客户的特别规定
    1. 2017年1月1日起核卡的交通银行信用卡新客户自核卡日所在月起的四个自然月内可直接参加当月活动,默认为已满足可任选1种商户类型奖励权益的达标条件;如新客户满足更高档次的达标条件,则按该等达标条件领取。
    2. 新客户指首次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核卡日期以首次随卡寄送的信用卡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
  4. 关于附属卡消费条件的特别规定
    1. 2017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如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名下的附属卡在该期间单月累积消费达到人民币1000元,则持卡人可直接参加下月每周五的消费活动,视为已满足可任选1种商户类型奖励权益的达标条件。任选2种和3种商户类型奖励权益的达标条件仍以本条款和细则第3.1款第(2)和第(3)项的规定为准。主卡持卡人名下如有多张附属卡的,所有附属卡消费合并计算。
    2. 前述第5.4.1款所述的附属卡累积消费不包含取现和转账交易;美元消费按1:7 折算为人民币消费金额。
  5. 关于指定网上超市的特别规定
    1. 2017 年 4 月14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超市活动增加指定网上超市的参加渠道(沃尔玛信用卡除外)。指定网上超市苏宁易购www.suning.com的PC端、APP、WAP端(下简称苏宁易购),且持卡人需使用苏宁易付宝交通银行信用卡直连快捷直接完成支付,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不计入活动消费
    2. 2017 年5月12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增加京东渠道京东渠道指京东www.jd.com的PC端、APP、WAP端(下简称京东渠道),且持卡人需通过京东支付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直连快捷直接完成支付,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完成的交易不计入活动消费。
    3. 持卡人通过指定网上超市参加超市活动的,需满足超市活动的所有条件且刷卡金奖励权益仅限每周五在京东渠道当天累计消费排名最高的前7000名或在苏宁易购渠道当天累计消费排名最高的前3000名。如遇交易金额相同,则按交易时间先后顺序排名
其他
  1. 本活动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本活动中获赠的刷卡金、红包将计入主卡账户。
  2. 本条款和细则中的“月”均指自然月。
  3. 本条款和细则中关于沃尔玛信用卡、白金信用卡、新客户参加本活动有特别规定的,以其特别规定内容为准。
  4.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5. 本活动指定超市、加油站、餐饮商户以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公布为准,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6.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