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与细则

活动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凡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成功推荐新客户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网络办卡,推荐人即可获得相应的推荐奖励(包含"礼品奖励"与"刷卡金奖励")。

"成功推荐"成立的条件为:

  1. 被推荐人须为直接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完成信用卡主卡申请且该信用卡主卡在活动期间成功激活并有一次单笔满200元的有积分刷卡消费的新客户; 
  2. 新客户:参加上述活动的被推荐人须为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产品,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可作为新客户参加本次活动。
  3. 被推荐人仅可选择参加 “成功办卡,即享100元刷卡金”活动。
  4. 被推荐人在进行信用卡申请时,须在推荐码栏位准确填写推荐人的手机号码。
  5. 上述推荐人的手机号码为推荐人在交通银行信用卡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该手机号将作为推荐人获得奖励的唯一辩识码。

活动总则:

  1. 活动期间,主卡持卡推荐人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的,前30000名可获赠伊莱克斯空气净化器(型号:EAC003,颜色:白色)(下称“礼品奖励”)。 其余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的主卡持卡人可获得500元刷卡金奖励,推荐人以成功推荐的第3位新客户的首次刷卡时间进行排序。成功推荐3人以上新客户网络办卡,超过3人部分可获得50元刷卡金/人的奖励,没有上限; 
  2. 上述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满200元的有积分刷卡消费以我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及金额为准;
  3. 推荐人获赠的礼品奖励,将在活动结束后邮寄到推荐人在信用卡系统中留存的“邮寄地址”;
  4. 推荐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被推荐人首次刷卡后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推荐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专用账户。其中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的500元刷卡金奖励导入时间为第3位新客户首次刷卡后的次月月底前。刷卡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 
  5. 推荐人名下如持有多张信用卡,获赠的刷卡金将导入至推荐人最近一张使用过的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最近使用过的信用卡以距离刷卡金导入最近的一次用卡消费日期为准,消费日期以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 
  6. 上述刷卡金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的30天(含),可自动抵扣客户在刷卡金有效期内的任意有积分刷卡消费,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刷卡金的具体使用需遵守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的规定。 
  7. 参加上述活动的被推荐人须从未持有过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产品,且活动期间销卡客户不可参与。
  8. 任何被发现为不良账户或不正常状态账户的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将不得参与本活动。 
  9. 除有特别规定之外,所有交通银行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该活动。
  10. 推荐人如在活动期间变更系统内或其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被推荐人,如在本活动奖励刷卡金导入账户前变更系统内手机号,将影响刷卡金的导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11. 每位推荐人仅可获赠一次礼品奖励。
  12. 交通银行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无需持卡人承担。
  13.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14. 交通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交通银行信用卡,由交通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