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增值服务项目条款及细则

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增值服务项目条款及细则

  1. 交通银行白金信用卡(下称"白金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可享受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载明的相关增值服务项目(下称"增值服务项目")。增值服务包括基础增值服务和自选增值服务,服务具体规则以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为准。
  2. 基础增值服务为全体持卡人均可享有的服务,其有效期与白金卡年费周期(自核卡日的当月算起,每连续12个月为一个年费周期)保持一致,部分基础增值服务在有效期内有使用次数限制,具体请以各项服务条款细则为准。
  3. 自选增值服务项目的享用须由持卡人另行以现金方式支付附加费用进行订购,其中部分自选增值服务可以选择通过积分折抵附加费用的方式订购。
  4. 持卡人订购自选增值服务项目,即视为持卡人授权交通银行从其白金信用卡账户扣收相应的附加费用,并同意在使用自选增值服务项目过程中,遵守各服务项目的具体条款和使用规则。
  5. 除另有说明外,增值服务项目仅供持卡人本人享用。主卡和附属卡持卡人如需享用相同或不同的自选增值服务项目,应由主卡持卡人为主卡和/或附属卡分别订购,并支付主卡和/或附属卡各自相应的附加费用。
  6. 自选增值服务项目根据服务不同其有效期也不同,可参见各服务条款。
  7. 增值服务项目由交通银行指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并由供应商承担服务质量责任。持卡人如对服务质量有异议,可直接或通过交通银行向供应商投诉,因供应商的过错造成持卡人损失的,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向供应商追索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披露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8. 交通银行有权不时调整增值服务项目的内容、供应商、条款及使用规则、相关费用、有效期等,并以网站、手机短信或账单提醒等方式通知持卡人。
  9. 为便于向持卡人提供增值服务项目,持卡人同意交通银行向相关供应商披露持卡人的个人信息。但为保护持卡人的信息安全,交通银行将把上述信息披露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并要求供应商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同时,在提供增值服务项目的过程中,如供应商确有必要直接与持卡人核对个人信息的,则保存保护持卡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概与交通银行无关。
  10. 持卡人申请白金信用卡,即视为持卡人同意交通银行作为投保人,为持卡人(作为被保险人)投保相关保险,并与相关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
  11. 持卡人享用增值服务项目,应以其白金信用卡状态正常为前提。在持卡人的白金卡状态不正常时,包括但不限于未缴纳年费、欠款逾期、账户被冻结、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交通银行有权中止或终止向持卡人提供增值服务项目。
  12. 持卡人在有效期内退订自选增值服务项目,或者其白金信用卡因状态不正常被交通银行中止或终止提供自选增值服务项目时,交通银行将不向持卡人退还相应的附加费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向持卡人另行提供补偿。
  13. 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增值服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如持卡人给予他人使用或出现售卖、获利及任何欺诈行为,交通银行有权采取一种或多种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下的所有增值服务使用权、限制或停止用卡、取消持卡人的用卡资格并终止信用卡领用合约等。对于经查实涉及售卖、获利及欺诈的行为,交通银行保留向持卡人追回其所获利益及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同时交通银行将不向持卡人退还相关白金卡年费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向持卡人提供补偿。对于增值服务中涉及的交通银行为客户投保的各类保险服务,是否承保系由保险公司根据其自身保险政策独立作出,与交通银行无涉。如保险公司因任何原因而拒绝向特定客户进行承保,则交通银行有权相应拒绝向该等客户提供所涉的增值服务项目,如有任何问题请客户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对于增值服务中涉及的交通银行为客户购买的其它服务,如相关服务提供商依据其独立判断而拒绝向特定客户提供服务,则交通银行有权相应拒绝向该等客户提供所涉的增值服务项目,如有任何问题请客户自行与相关服务商联系。
  14. 交通银行如对本条款与细则进行调整,会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事先通知持卡人,并自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起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若有疑问,敬请通过“买单吧APP-我的-右上角在线客服”,或拨打4008666888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