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动还款金喜连连活动条款与细则

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2017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直销人员或在线办卡渠道申请信用卡,且在申请表上同时申请两卡(指交通银行信用卡与交通银行借记卡,下同)并成功核发两卡的新客户(以客户核卡日期在2017年1月1日-11月30日期间为准)。下称“新客户”。通过交通银行分支行渠道申请办理(包含在分行人员的推荐下填写了分行人员销售编号的网络发卡进件)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

活动内容

符合本活动对象条件的新客户签约交通银行信用卡本行自动还款协议,且在2017年10月1日-11月30日期间内首次自动还款成功即可获得50元信用卡刷卡金。

活动须知

1)新客户:是指目前未持有任何交通银行信用卡,或曾持有但已销户超过6个月,或仅持有交通银行信用卡附属卡的客户。活动期间销卡的客户不可参与本活动
2)本活动中每位新客户仅可获得一次刷卡金奖励
3)核卡日以交通银行系统记录的为准。
4)本行自动还款规则以《交通银行太平洋贷记卡本行自动转账还款协议》为准。持卡人签订本行还款协议时需如实填写信息确保准确,且确保还款时签约的交行借记卡账户余额充足,如由于持卡人签订协议时填写资料错误或因签约的交行借记卡账户余额不足导致还款失败造成无法获得奖励的,交通银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奖励获得的刷卡金将在持卡人满足活动条件的次月月底前导入持卡人在本活动中成功申办的且带有银联标识的信用卡刷卡金账户,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获赠的刷卡金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可抵扣有效期内的任意有积分消费。持卡人可通过买单吧APP、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交通银行信用卡∣买单吧微信服务号等电子渠道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6)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或持卡人账户发生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7)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