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
自动还款和账单日自动购汇服务协议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以下称“本服务”)是由交通银行(以下简称“交行”或“我行”)为交行贷记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或“您”)提供的便捷还款服务。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本服务中的自动转账还款或账单日自动购汇业务。

一 总述

(一)在签订本协议之前,请您先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如果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或通过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已签订本协议且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
(二)您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我行信用卡官方客户端“买单吧”App(以下简称“买单吧”)上出现的提示、我行发送到您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等均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所有规则。
(三)为了验证您的身份信息并完成还款,您同意并授权我行为了向您提供本服务而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等信息)。您了解并知悉,我行因上述授权而可以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您的个人信息。为了使用本服务,您同意并授权我行为了向您提供本服务将您的个人信息披露给我行合作机构等。您了解并知悉,除我行以外的第三方机构因上述授权而获取您的个人信息。我行依法对采集、处理、传递及应用的您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我行承诺将通过签署法律协议的方式要求接收我行披露资料的合作机构等对您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四)您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因您提供虚假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您承担。您同意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及时更新您的正确的、最新的、完整的个人信息。若我行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等,我行有权拒绝、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因您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导致本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五)您声明: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排斥,否则,您应立即终止申请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六)您承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未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等。您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不正当交易等产生的相应后果与责任,由您独立承担。
(七)您知晓并同意:本服务通过互联网网络实现,我行非网络服务商,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提供过程中所需的合理时间。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因系统传输延时等原因致使资金无法正常入账,结果以我行系统记录结果为准。
(八)您确认:我行对本协议中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均已向您本人进行了提示和说明。您对该等条款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该等条款。

二 自动转账还款

(一)自动转账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选择将其名下的借记卡或交行允许的其他账户(包括本行或他行账户,下称“转出账户”,以发卡行不同,发卡行为交行的账户简称“本行转出账户”;发卡行非交行的账户简称“他行转出账户”)与其贷记卡账户(下称“贷记卡”)关联,在贷记卡发生欠款时,授权交行向转出账户发起扣款指令,自动扣划转出账户内的款项用于贷记卡还款的业务(依转出账户不同,通过本行转出账户完成的还款业务称“本行自动还款业务”,通过他行转出账户完成的还款业务称“跨行自动还款业务”)。
(二)持卡人可通过买单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DA、纸质申请表或交行指定的其他渠道申请开通本行自动还款业务;已激活贷记卡的持卡人可通过买单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交行指定的其他渠道申请开通跨行自动还款业务。持卡人均可通过买单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交行指定的其他渠道申请变更或取消自动转账还款业务,相关操作经交行受理确认后生效。
(三)每张贷记卡同一时间仅可关联一个转出账户,如需变更转出账户应先行取消之前的关联设置。
(四)持卡人签约自动转账还款业务时可选择按账单欠款金额的“全额”或“最低还款额”扣款,交行据此确定每期应自转出账户扣划的款项(下称“应扣金额”)。持卡人未作选择的,默认按账单欠款金额“全额”扣划。
(五)持卡人签约自动转账还款业务时可选择自动扣款转账还款的扣款方式,如选择“到期还款日扣款”,则仅在贷记卡当期账单显示的到期还款日和到期还款日后第2个自然日进行扣款;如选择“两次扣款”,则分别在贷记卡账单生成后的第8个自然日、到期还款日和到期还款日后第2个自然日进行扣款,如每一周期首次扣款金额已达应扣金额,则不再进行后续扣款,如未达扣款金额,则后续仅对未达到部分进行扣款。如持卡人未作选择的,默认按“到期还款日扣款”方式进行还款。
(六)交行将在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款约定的自动扣款日期进行扣款,在此之前持卡人已经成功通过其他渠道偿还贷记卡欠款,交行将仅从转出账户扣款应扣金额与已还金额之间的差额;持卡人未在前述自动扣款期限前还款到账的,仍将按应扣金额进行自动扣款;持卡人已还金额大于或等于应还款额的情况下,当期不再自动扣款。请勿在自动扣款当天再进行自助还款,避免造成重复还款。
(七)持卡人开通自动转账还款业务后,应确保转出账户在扣款日(全天)保持足够活期存款资金供还款之用。如转出账户因限额、冻结、销户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扣款的,在转出账户恢复正常前将不再扣款;如因转出账户资金不足(包括但不限于指定还款账户因办理卡储业务、基金定投业务、个贷还款业务、代扣费业务及其他定制业务导致的资金不足),本行自动还款业务将按照转出账户实有可用余额扣款;跨行自动还款业务则不进行扣款转操作。若交行因系统原因未在约定扣款日完成扣款的,交行将视系统情况,在下个账单日之前进行补扣款。如未补扣款、扣款失败或扣款不足,欠款部分须由持卡人通过其他方式另行偿还至其贷记卡账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及其他可能的责任。若因交行原因导致客户扣款失败的,交行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选择跨行自动还款业务时页面展示的他行借记卡限额仅作参考,实际扣款时以借记卡所在银行设置的限额或持卡人自行设置的限额为准。
(九)持卡人开通自动转账还款业务后,如发生贷记卡补卡、换卡等情况,自动转账还款业务将自动适用于持卡人领取的贷记卡新卡;如转出账户发生补卡换卡导致卡号变更的,本行自动还款业务将自动适用新的转出账户;他行转出账户的适用情况,依据他行政策而定。
(十)跨行自动还款业务,仅可开通贷记卡人民币账户自动还款功能。本行自动还款业务,将同时开通贷记卡人民币和外币账户自动还款功能,如持卡人账单中同时有外币欠款和人民币欠款的,将优先偿还外币欠款,外币欠款还清后再归还人民币欠款(本协议与《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十一)开通本行自动还款业务后,在还款日如外币账户有欠款,交行将优先从转出账户的美元现钞账户(如有)自动抵扣持卡人的美元欠款,扣完为止,如仍不足以还清账单应还款额,交行将适用扣款前一日营业终了时交行公布的美元外汇卖出价,将其不足部分自动折算成人民币,并从转出账户的人民币账户扣款相应金额用于还款。如无美元现钞账户,交行将适用扣款前一日营业终了时交行公布的美元外汇卖出价,将其贷记卡外币账户欠款自动折算成人民币,并从转出账户的人民币账户扣款相应金额用于还款。贷记卡未还清的外币账户欠款将以美元计入欠款账单。
(十二)持卡人知悉并同意,为验证自动转账还款的信用卡及转出账户均为本人持有,交行需向转出账户的发卡行提交必要信息进行核验,其中本行自动还款由交行进行核验,跨行自动还款由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中国银联或网联向转出账户的发卡行提交必要信息进行核验。核验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转出账户开户银行、转出账户卡号、转出账户开户银行预留手机号。交行发起自动扣款指令后,对于本行自动还款业务由交行完成扣款;对于跨行自动还款业务,需要通过指定第三方支付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信息已在签约时提示说明)向转出账户的发卡行发起。
(十三)本行自动还款服务不收取服务费。跨行自动还款成功后,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对持卡人直接计收每笔2元的服务费,该笔费用将与应还款额一并自他行转出账户扣收,并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收取。
(十四)自动还款服务可能因业务调整需重新签约本协议,持卡人收到通知后需重新签约方可继续使用自动还款服务。如持卡人未按要求重新签约,本服务将自动终止,请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及之前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还款,若未及时还款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及其他可能的责任。

三 账单日自动购汇

(一)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通过信用卡申请表、信用卡客服热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交通银行指定的其他渠道,开通或撤销账单日自动购汇业务。
(二)持卡人开通账单日自动购汇业务后,交通银行将于每个账单日自动使用其信用卡人民币账户的溢存款和信用额度,购汇用于全额偿还其信用卡美元账户的欠款。
(三)如账单日持卡人信用卡人民币账户的溢存款不足以购汇全额偿还其信用卡美元账户的欠款,由于使用其信用卡人民币账户信用额度购汇还款而产生的人民币账户欠款,持卡人须按时偿还。

(四)如账单日持卡人信用卡美元账户余额为零或有溢存款,当期本业务将不发生自动购汇交易。
(五)账单日自动购汇交易适用的汇率为账单日营业终了时交通银行公布的美元外汇卖出价。如账单日为非工作日,则汇率以账单日前一工作日营业终了时交通银行公布的美元外汇卖出价为准。
(六)如因账单日自动购汇交易导致持卡人信用卡人民币账户发生超限,持卡人应按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的约定承担超限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承担相应利息。
(七)如持卡人的信用卡在账单日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被冻结,交通银行有权在当期不为其进行自动购汇交易。
(八)如持卡人同时开通账单日自动购汇业务和本行自动还款业务(即在贷记卡发生欠款时,授权交行向持卡人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借记卡转出账户发起扣款指令,自动扣划转出账户内的款项用于贷记卡还款的业务),账单日当天将不再发生自动购汇。我行将在每个还款日从绑定自动还款的交通银行借记卡美元现钞账户(如有)自动扣款来抵扣美元欠款,如现钞账户资金不足,交行将适用扣转前一日营业终了时交行公布的美元外汇卖出价,将其不足部分自动折算成人民币,并从转出账户的人民币账户扣款相应金额用于还款,使用该借记卡的人民币账户进行购汇还款。如还款日为非工作日,则汇率以还款日前一工作日营业终了时交通银行公布的美元外汇卖出价为准。如无美元现钞账户,则将使用该借记卡的人民币账户购汇用于偿还其信用卡美元账户的欠款。

(九)如持卡人由同时开通账单日自动购汇和我行自动还款业务的状态变更为仅开通账单日自动购汇,交通银行将不再提供自动还款服务,账单日自动购汇业务将自动恢复。即 交通银行将于每个账单日自动使用其信用卡人民币账户的溢存款和信用额度,购汇用于全额偿还其信用卡美元账户的欠款。

四 特别提示

(一)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长期有效,如需解约可通过买单吧或交通银行手机银行自助解约,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009888。
(二)我行仅按当时的实际状态向您提供本服务,我行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担保。
(三)您知悉并同意我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就下列原因对您产生的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名誉和声誉损害以及精神损害:
1. 因非我行过错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本服务;
2. 电信设备、电力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第三方引起的服务不能或延迟;
3. 我行在公告(我行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渠道予以公告,具体可供选择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网、电子邮件、短信、买单吧等)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本服务;
4. 因电脑或手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您所在位置、您关机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终端不能满足您要求的情况;
5.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火灾、台风、海啸、地震、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 因您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以及其他非因我行过错而产生的损失。
尽管有前款约定,我行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本服务恢复正常。
(四)您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虚假交易、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有义务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如您拒绝配合我行进行相关调查或我行认为您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 虚假交易;
2. 洗钱;
3. 欺诈;
4. 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5. 违反本协议约定;
6. 违反我行信用卡领用合约;
7. 违反我行信用卡章程;
8.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我行有权采取以下一种、多种或全部措施:
1.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
2. 终止本协议;
3. 限制或取消您的信用卡交易;
4 中止或停止您使用我行信用卡的权利。

五 附则

交通银行可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相关服务、修改费用标准、调整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等),经交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提前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持卡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业务,如持卡人未在公告期内申请停止使用本业务,即视为其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及细则。本协议未尽事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均依据交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业务规定以及同业惯例办理,若有疑问,敬请通过“买单吧APP—我的—右上角在线客服”,或拨打4008009888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