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信用卡预订优惠权益赠3倍积分活动条款及细则

  1. 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活动期间,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交通银行沃尔玛信用卡、卜蜂莲花信用卡、香港新世界百货信用卡、东方航空信用卡、乐购TESCO信用卡、亚洲万里通信用卡、BOSS信用卡及分期信用卡除外,下称"指定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在交通银行交博汇•积分乐园(下称"积分乐园")预订优惠权益即可参加此活动。
  2. 指定信用卡主卡及其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奖励积分将导入主卡账户。
  3. 在积分乐园成功预订优惠权益的现金部分获赠3倍积分,奖励积分无上限;奖励积分中包含持卡人在积分乐园消费时正常获赠的1倍积分及额外获赠的2倍积分;奖励积分在持卡人成功兑付优惠权益后于次月底前导入获得奖励的主卡积分账户内。积分奖励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积分信息。
  4. 积分的获得、查询、有效期和使用规则,将遵照《交通银行信用卡积分奖励计划规则》,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
  5. 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交通银行保留取消其参加本积分活动的权利:
    (1)所持指定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销、卡片过期且未续卡,或者账户状态不正常的;
    (2)持卡人违反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本条款及细则,以及交通银行的其他相关规定的;
    (3)交通银行独立判断认为,持卡人使用指定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无实质买卖内容的虚假交易)骗取积分的。
  6.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积分活动的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积分计划、调整本积分计划的使用项目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持卡人如对本积分活动条款及细则有任何疑问,可要求交通银行予以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