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及细则

  1.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活动期间,持交通银行信用卡于北京SKP百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7号,下同)内单卡单日单笔消费(应为实物产品在扣除任何优惠或折扣后的实际支付净额,下同)满2000元即可获赠200元北京SKP百货购物卡一张(日限80张) ,满5000元即可获赠500元北京SKP百货购物卡一张(日限45张), 满9000元即可获赠900元北京SKP百货购物卡一张(日限20张),购物卡可于有效期内在北京SKP百货内消费使用,购物卡有效期及具体使用规则详见卡片说明或详询百货工作人员。
  2. 活动期间内,每人每卡每日限兑换一张购物卡,且每人每日最高奖励购物卡上限为900元。
  3. 活动仅适用于购买实物商品,购物卡、积分购买不得参加该活动。如有特殊不参加该活动的商户,商户名单以北京SKP百货商场内公示为准,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4. 购物卡限当日消费当日兑换,数量有限,以兑换地点排队顺序领取,先到先得。
  5. 购物卡、积分礼金等支付方式不参加本次活动;同一商品不得分单结算。
  6. 退货时,需退回相应刷卡礼,若无法退回,需支付等额现金。
  7. 持卡人须持有北京SKP会员卡方可领取购物卡奖励。
  8. 持卡人须凭当日符合活动要求金额的购物收银小票、消费签购单、持卡人本人北京SKP会员卡以及持卡人持有的与签购单上显示卡号一致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至商场内指定地点领取相应购物卡一张,领取时需提供本人手机号码并在领取后签字确认领取。
  9. 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虚假、欺诈、套现、用于经营性目的、分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或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或退货的;或持卡人账户出现任何非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逾期、风险管控、限制或停止用卡、销卡、销户、到期未续卡等;或持卡人在出现疑似不正常交易但拒绝配合银行进行调查的;或持卡人存在任何违反《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行为的,则交通银行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取消其获赠任何奖励及在无法退还奖励时在持卡人账户中记入相关奖励的现金价值的权利。
  10. 活动期间由于活动商户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活动商户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交通银行无关,建议持卡人于参加活动前向商家咨询确认。
  11.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与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
  12. 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即视为其了解并同意遵守本活动条款与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