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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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短信服务

(1)免费短信服务分为如下两种:
一种是免费的大额交易短信提醒服务,在客户签约该服务后,以手机短信的方式提供单笔人民币1500元(含)或100美元(含)以上的信用卡消费短信提醒,以及每笔取现、还款入账交易和失败交易的短信提醒。
另一种是账单短信提醒服务,在客户签约该服务后,每月账单日后一天发送当月账单应还款额与到期还款日提醒,每月发送一次短信。

(2)两种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均按户签约开通,仅主卡持卡人可签约。持卡人若持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只需签约一张主卡,则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主卡附带的附属卡均自动开通并享受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3)若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均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交通银行将于该周期届满次日零点起终止持卡人所享有的本服务。卡片状态恢复正常后,已取消的服务不会自动恢复,客户需另行发起订制。

(4)客户在订制服务时请仔细核对手机号码,以免因提供错误的手机号码而无法收到服务短信。

(5)如因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的过错造成客户损失的,交通银行将为客户向服务提供商追索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交通银行无需对因此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如交通银行修改该服务条款及细则,将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客户,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如客户未在公告期内停止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其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及细则。

点击查看《免费短信提醒服务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