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卡无忧服务条款及细则

一、服务介绍

"用卡无忧"服务提供每笔交易即时短信提醒,并附赠96小时失卡保障。交易即时短信提醒将通过手机短信将信用卡产生的每笔交易情况(包括消费、取现、还款入账)通知持卡人,从而尽量减少或避免误刷、盗刷的发生可能性;96小时失卡保障能够赔偿持卡人于指定情形下因信用卡被盗刷而蒙受的资金损失。 本服务中短信提醒不适用于交通银行发行的IC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纯芯片卡、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电子现金账户交易,附赠的96小时失卡保障也不包含电子现金账户内的资金损失保障。

注:即时短信提醒发送范围不包含未经授权的交易类型。(未经授权的交易类型泛指:商户定期代扣、费息扣收、保险代扣等交易)

二、适用范围

交通银行信用卡(公务卡、分期卡、准贷卡、MORE卡除外,具体以办理渠道为准)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修改和退订"用卡无忧"服务。

三、签约及收费规则

1."用卡无忧"服务按户签约开通,仅主卡持卡人可签约。持卡人若持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只需签约一张主卡,则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主卡附带的附属卡均自动开通“用卡无忧”服务。

2."用卡无忧"服务按户计收服务费。"用卡无忧"服务的收费标准为4元/户/月,统一按每三个月12元/户扣收。如遇促销,最终收费标准以服务开通渠道展示信息为准。

3.2016年9月24日(含)前已签约“用卡无忧”服务的附属卡客户,自2016年11月1日起,该附属卡对应的主卡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均自动开通并享受“用卡无忧”服务,且仅按户收取一笔费用。

4."用卡无忧"服务费按三个月为一周期计收,统一于服务订制日的次日扣款,并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由持卡人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服务周期届满前如持卡人未办理退订手续的,服务将自动续订(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均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除外)。

5."用卡无忧"服务均按户退订服务,仅主卡持卡人可退订。服务周期内,若持卡人退订,则已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服务提供到已订制服务周期的截止日止。

6.持卡人名下用于签约“用卡无忧”服务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处于非正常状态并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且持卡人未在周期届满前办理退订手续的,则持卡人同意交通银行可在其名下其他账户状态正常的信用卡主卡中任意选择一张卡片用于扣收相应服务费,并将服务费记入该张卡片的当期信用卡对账单中。

7.BOSS卡需单独签约与退订“用卡无忧”服务,并单独计收相应服务费用。

四、订制方式

编辑短信"CC用卡无忧#卡号后四位"至95559或通过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交通银行买单吧APP、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客服热线语音自助服务、申请表、客服热线4008009888等方式申请开通服务。

五、其他说明

1.消费、取现、还款入账交易过程中若发生交易失败的情况,根据失败的原因也会有短信提醒,主要包括由于卡片状态不正常、账户状态不正常、到期卡、密码输入错误、有效期输入错误、可用额度不足、超过主卡授权资金范围、未输入密码、超出取款/转账金额限制等。

2.已核卡客户成功开通本服务后,交易提醒实时生效,失卡保障服务次日生效;新客户在申请卡片时同时勾选订制本服务的,本服务在新卡片激活后第三天生效,以收到服务订制成功短信为准。

3.短信仅作为对相关交易的提醒,不用于证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发生,交易的详情应以对账单的记载为准。持卡人不得以未收到交易短信提醒为由拒绝承担账单还款责任。

4.持卡人在订制服务时请仔细核对手机号码,因持卡人原因导致手机号码有误(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提供错误手机号码)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5."用卡无忧"服务项下附赠的96小时失卡保障服务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提供,由交通银行向保险公司集体采购投保,持卡人签约"用卡无忧"服务,即视为持卡人同意交通银行作为投保人,使用持卡人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证件号、姓名、手机号等),为持卡人(作为被保险人)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失卡保障保险。相关失卡保障保险金由保险公司向持卡人自行赔付。有关附赠的96小时失卡保障服务的细则内容详见《"用卡无忧"服务附赠失卡保障之服务细则及理赔指引》(以下称“《服务细则及理赔指引》”。

6.持卡人签订“用卡无忧”服务的,即使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含主卡和附属卡),若发生《服务细则及理赔指引》中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持卡人仅能在保障金额的限额内获得一次赔付,而不可重复获得。

7.如持卡人在申请"用卡无忧"附赠的96小时失卡保障理赔的过程中有任何欺诈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交通银行有权依照相关信用卡章程和领用合约,中止或终止其信用卡账户或者取消其用卡资格;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通银行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司法机关举报)的权利。

8.如签约持卡人需开具失卡保障险的在保凭证,请致电客服热线4008009888提出申请,交通银行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核实签约信息并转交相应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信息的三至五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关凭证发送至持卡人指定邮箱。也可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官网自助下载“用卡无忧”在保凭证。

9.如遇电力、通讯、系统故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原因使交通银行在未经事先公告或通知的情况下导致持卡人不能收到短信提醒的情况,交通银行将尽最大可能努力及时恢复服务提供并向持卡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因交通银行过错依法应由交通银行承担的责任除外。因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的过错造成持卡人损失的,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向服务提供商追索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披露服务提供商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持卡人应及时致电交通银行客服热线40048009888,交通银行将向持卡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10.若已签订本服务的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均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交通银行将于该周期届满次日零点起终止持卡人所享有的本服务,同时停收"用卡无忧"服务的服务费。卡片状态恢复正常后,已取消的服务不会自动恢复,持卡人需另行发起订制。

11.交通银行修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应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持卡人,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持卡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如持卡人未在公告期内停止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其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及细则。

"用卡无忧"服务附赠失卡保障之服务细则及理赔指引

一、服务简述

交通银行卡中心为所有订制"用卡无忧"服务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投保团体失卡保障保险,“用卡无忧”服务项下附赠的96小时失卡保障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提供。保障订制了"用卡无忧"服务持卡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下同)因丢失或被盗、被抢,在正式挂失前96小时内所发生的一般消费交易盗刷的资金损失(保险承担的具体保障范围和保障金额以下文规定为准)。

二、保障对象

成功订制"用卡无忧"服务持卡人名下的交通银行信用卡。

注:交通银行发行的IC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纯芯片卡、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电子现金账户的盗刷交易不享有失卡保障服务。

三、保障期间

失卡保障服务自持卡人成功订制服务的次日零时起生效,至已订制服务周期的截止日止。

四、保障范围

在保障期间,持卡人因信用卡丢失或被盗、被抢,在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正式挂失后,赔付持卡人信用卡正式挂失前96小时内所发生的被盗用的资金损失。所适用的交易为一般消费交易,包括网上交易、凭签字交易和凭密码交易。

五、保障金额

在每一个保险年度内,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的保障总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其中网上交易盗刷的保障总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且每次事故赔付金额不超过2万元人民币。每张信用卡的赔付次数不限,但累计赔付金额不超过保障总金额。持卡人签订“用卡无忧”服务的,即使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含主卡和附属卡),每次保险事故仅能根据上述约定获得一次赔付 。

上述的"每保险年度"是指:当年8月1日0时至次年7月31日24时止的一年,依此类推。

六、失卡挂失及补卡费用责任

在保障期间内,持卡人在信用卡因遗失或被盗窃导致盗刷且保险公司认定该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时,持卡人就本次保险事故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挂失及补卡时所支付的挂失费和实际补卡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每位持卡人每一个保险年度可获挂失及补卡费赔付的信用卡累计不超过3张,每张信用卡获赔付的挂失及补卡费用不超过100元。

七、补办有效证件费用责任

在保障期间内,持卡人在信用卡因遗失或被盗窃导致盗刷且保险公司认定该损失属于保险责任时,随信用卡一起丢失的身份证、驾照和护照等证件的补证件费用由保险公司赔付。每位持卡人每一个保险年度可获补办费赔付的证件累计不超过2张,每张证件获赔付的金额为200元。

八、失卡受理

1、持卡人知晓信用卡卡片丢失或失窃后必须立即向交通银行正式挂失信用卡,并缴纳挂失手续费(特殊卡种除外),未正式成功挂失的不享受该项失卡保障。

2、如挂失生效前96小时确已发生被盗刷事件,持卡人须在挂失日后的90日内备齐完整的索赔资料自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索赔资料应通过EMS或挂号信等方式邮寄至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并标注"交通银行信用卡失卡保障理赔"(请务必在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清晰)。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8弄6号大地大厦8楼,邮编200120,电话:021-60953673/021-60953976。索赔资料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iarfyyb@ccic-net.com.cn/ shenwjyyb@ccic-net.com.cn。

3、根据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要求,完整的索赔资料应包括:

A. 对于国内盗刷案件

a) 填写完整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用卡无忧"服务失卡保障申请表》

b) 公安机关出具并盖章的报案回执原件;

c) 索赔持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d) 信用卡索赔消费明细和挂失证明(由交通银行提供);

e) 交通银行或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f) 发卡银行收取挂失、补卡费用的证明(由交通银行提供);

g) 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件挂失证明;

B. 对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盗刷案件

a) 填写完整的《交通银行信用卡"用卡无忧"服务失卡保障申请表》

b) 索赔持卡人护照有照片当页的复印件、护照中在盗刷时间节点的出、入境戳当页的复印件;

c) 信用卡索赔消费明细和挂失证明(由交通银行提供);

d) 交通银行或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e) 发卡银行收取挂失、补卡费用的证明(由交通银行提供);

f) 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件挂失证明;

g) 索赔持卡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i)本人填写盗刷情况说明并签字;内容如下:本人信用卡号码什么时间丢失什么地点丢失和什么时间发现被盗刷以及报警情况

九 、账务处理

1、对于被记入当期信用卡对账单的盗刷交易、挂失及补卡费用金额,持卡人须在账单显示的还款期内正常还款;经查核符合赔偿条件的盗刷交易、挂失及补卡费用款项,将由保险公司向持卡人进行赔付,保险金将汇入持卡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交通银行信用卡。

2、若保险事故损失涉及外币,保险公司将按照甲方信用卡持卡人挂失当日(若挂失当日为非营业日,则为上一个营业日)的交通银行外汇兑换基准汇率使用人民币进行赔款支付。

    十、责任免除

    1、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出租、转借被保险银行卡;

    2)被保险银行卡内信息资料被他人窃取或复制时持卡人给予协助、同意或合作;

    3)被保险银行卡发生遗失、被抢夺、被抢劫或被盗窃后或该卡内信息资料被他人窃取、复制后,被保险人在知情情况下,不及时申请挂失或冻结,或不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被保险人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或费用,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雇员、被保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银行计算机系统故障或遭黑客、病毒袭击;

    3)银行卡或申请银行卡资料在发行机构、制造商、信差或邮政保管期间或在上述各方间传递时发生丢失或失窃;

    4)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动、骚乱;

    5)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损失;

    2)由于制卡、读卡、验卡设备原因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银行卡附加功能下的损失;

    4)各种利息、费用及其他间接损失;

    5)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或按本合同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十一、退订说明

持卡人可在“自助服务”页面退订“用卡无忧”服务。(路径:买单吧->信用卡->用卡保障->用卡无忧->自助服务)

大额交易提醒服务条款及细则

一、服务介绍

大额交易提醒服务:通过手机短信向签约持卡人提供单笔人民币1500元(含)或100美元(含)以上的信用卡消费,以及每笔取现、还款入账交易短信提醒。 (不适用于交通银行发行的IC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纯芯片卡、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电子现金账户交易的短信提醒)。

二、适用范围

交通银行信用卡(白金卡、公务卡、三江航天卡及分期卡除外)的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免费大额交易提醒服务;交通银行信用卡(白金卡、公务卡、三江航天卡、分期卡及附属卡除外)的持卡人均可申请开通免费账单短信提醒服务。

三、订制方式

持卡人可通过客服热线4008009888、客服热线语音自助服务申请开通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四、其他说明

1、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均按户签约开通,仅主卡持卡人可签约。持卡人若持有多张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只需签约一张主卡,则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及主卡附带的附属卡均自动开通并享受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2、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均按户退订服务,仅主卡持卡人可退订。若持卡人退订服务,则相应的短信提醒服务至成功退订之时终止。

3、2016年9月24日(含)前已签约免费短信提醒服务的附属卡客户,自2016年11月1日起,该附属卡对应的主卡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均自动开通并享受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4、若持卡人名下所有卡片账户在任一服务周期届满时均处于非正常状态且已无法进行正常交易的,交通银行将于该周期届满次日零点起终止持卡人所享有的本服务。卡片状态恢复正常后,已取消的服务不会自动恢复,持卡人需另行发起订制。

5、BOSS卡需单独签约与退订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并单独计收相应服务费用。

6、提醒短信仅作为对相关交易及账单应还款额的提醒与参考,不用于证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发生,交易的详情应以对账单内容为准。

7、持卡人在订制服务时请仔细核对手机号码,因持卡人原因导致手机号码有误(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提供错误手机号码)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若修改手机号码,大额交易短信提醒服务实时生效,账单短信提醒服务自修改成功后的下一个账单日起生效。

8、如遇电力、通讯、系统故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原因使交通银行在未经事先公告或通知的情况下导致持卡人不能收到短信提醒的情况,交通银行将尽最大可能努力及时恢复服务提供并向持卡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因交通银行过错依法应由交通银行承担的责任除外。因移动通信服务提供商的过错造成持卡人损失的,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向服务提供商追索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披露服务提供商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持卡人应及时致电交通银行客服热线40048009888,交通银行将向持卡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9、交通银行修改本服务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服务规则,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或者调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应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的方式事先通知持卡人,并于公告期满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持卡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使用本服务,如持卡人未在公告期内停止使用本服务,即视为其同意接受并遵守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及细则。

若有疑问,敬请通过“买单吧APP—我的—右上角在线客服”,或拨打4008009888进行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