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客户服务 > 公告

关于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买单吧APP合作商户入驻标准公示的公告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互联网平台一直致力于为所有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我们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合作理念,诚邀各类商户合作,现将合作商户的入驻标准公示如下:

一、商户资质要求

  1. 商户应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具备实体经营或办公场所。如需资金清算,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须未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机构、公安机关和信用卡中心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记录;
  2. 商户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申请书(或其他证明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等申请材料;
  3. 商户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提供行政许可证照,如特定行业准入许可证;
  4.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人民币)整,且成立时间为1 年以上(含),具备1 年以上(含)行业运营经验;
  5.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体系和用户投诉途径,并有能力给予及时响应;具备客服电话,要求配备专职客户服务人员负责商品的咨询及售后服务;
  6. 经营范围不能超过营业执照所规定的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7. 商户相关注册信息不在卡中心黑名单内(包含但不限于商户名称、注册地址、商户法人、电话等);
  8. 商城业务资质要求按照《互联网平台网上商城合作商户入驻标准公示》执行;
  9. 具体按照我中心相关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为准。

二、合作范围

  1. 商城业务

    商城业务是指我中心与合作商户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网上商城为客户提供零售商品、折扣商品等在线订购和支付服务,由合作商户负责商品配送和售后服务的业务。

    商城业务的商户入驻标准按照《互联网平台网上商城合作商户入驻标准公示》执行。

  2. 泛餐饮业务

    泛餐饮业务是指我中心与合作商户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各类商户优惠权益商品在线订购和支付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餐饮优惠权益、外卖、生鲜、餐饮、酒类、鲜花、出行、住宿以及上述场景周边服务类权益等。

  3. 电影及票务业务

    电影及票务业务是指我中心与合作商户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购买电影票及电影周边衍生品、演出票、赛事票等综合票务服务的在线订购和支付业务。

  4. 缴费充值业务

    生活缴费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互联网平台支付水、电、燃气、固话宽带、有线电视费、物业费、暖气费、租房、交通卡等公用事业类以及车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违章查询、代缴代办、年检、汽车保养、驾照补证换证等)业务;充值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互联网平台支付手机话费、手机流量、加油卡、游戏点卡、视频类、直播类、QQ 币、音乐类、读书类等综合类充值业务。

  5. 新型业务

    买单吧APP根据业务发展所需,新增加的业务类型,包含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快递、医疗(药品、保健品及医疗器械除外)、汽车保养、洗衣等生活服务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在线订购和支付,合作商户是所兑付商品或服务的实际销售者或提供者。

三、合作要求

  1. 合作商户需向我中心提供商户申请表及相应企业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通过我中心审查;
  2. 遵守我中心的运营规则、上下架管理规则等各类规章制度。

四、商户申请入驻流程说明

  1. 如贵公司符合以上相关要求,请发送邮件至:zh_kzxjfly@bankcomm.com,邮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1) 邮件主题:包含公司简称及主营业务(例如:XX业务----XX公司期待与您合作)

    2) 邮件内容:公司全称、公司地址、主营业务、合作案例、联系人信息(姓名、职务、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以及其他贵公司认为需要的内容(如品牌及产品信息与介绍)。

  2. 我们收到邮件后会在10个工作日内委派专人与贵公司联系,请贵公司后续按照要求在规定时效内提供各项入驻所需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质相关证明材料,特殊行业证明(如有)等。
  3. 我们会仔细审阅并认真评估每一份入驻申请,如贵公司的申请处理遇到问题,也可将情况反馈至:zh_kzxjcs@bankcomm.com。
  4. 本公示长期有效,同时我中心保留对合作商户申请条件进行调整的权利。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买单吧APP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持卡人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如果贵公司有创新业务推荐,敬请与我们联系,通过我们的紧密合作一起为提升客户体验和服务品质努力,感谢支持!

附件一

信用卡中心生活场景禁止销售的商品品类说明

销售品类必须符合我中心的相关政策,以下为禁止销售的部分品类:

  1. 国家法律严禁进行网络销售的商品:

    如: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等

  2.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网络销售的商品:

    如:医疗器械(避孕用品、家用医疗仪器、隐形眼镜等除外)

  3. 其他法律规定禁止或限制销售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仿真枪、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商品,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毒品类商品,反动等破坏性信息类商品,色情低俗等商品。

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