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商户活动(香港MCM)活动条款细则

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下称"活动期间")

活动对象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下称"持卡人"),但仅持BOSS卡、分期卡的持卡人除外

活动内容
  1. 活动期间,持卡人于香港MCM指定商户(下称"商户")刷交通银行信用卡单笔签账满指定金额,可凭商户机印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同日于同一商户换领MCM现金礼券 ("现金礼券")一张,并可于下一次在指定商户刷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时出示以作现金使用。持卡人可获享之现金礼券金额如下﹕
    单笔签账金额 可获享之现金礼券
    奖赏1 HK$6,000或以上 HK$300现金礼券
    奖赏2 HK$12,000或以上 HK$600现金礼券
  2. 活动期间内,全部商户HK$300现金礼券及HK$600现金礼券的总数量分别为300及200张,每位持卡人每日限换领一张现金礼券。现金礼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3. 持卡人必须于下一次交易时使用交通银行信用卡签账方可使用现金礼券,及该笔交易将不能再获享现金礼券。现金礼券不适用于商户的崇光百货分店及受有关之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参阅现金礼券上的条款细则或向商户查询。
  4. 持卡人经商户职员确认有关交易及获发现金礼券后,商户职员将于有关交易的商户机印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上盖印,以示已用作换领现金礼券。每张签账存根或每宗交易之发票只可使用一次,不可于本活动中重复使用。
  5. 银行可通过系统核实持卡人之信用卡交易纪录,以确定持卡人获得本活动优惠的资格。若签账存根印载的数据与银行系统纪录不符,将以银行系统纪录为准。
  6. 持卡人必须保留有关商户发票及信用卡签账存根以作核对之用。如有任何争议,持卡人必须提供有关材料以便核查。
  7.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或违反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每日换领多于1张现金礼券),银行及商户将实时取消其获赏现金礼券资格及保留追究之权利。银行及商户保留因持卡人被取消获赏现金礼券资格而收回有关现金礼券或从该持卡人之主卡或附属卡账户内收取有关现金礼券金额之权利。
  8. 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于活动期间内或换领现金礼券时,必须正常、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方符合资格参与本活动。如持卡人信用卡账户已取消、有欠款逾期未清还或有不良纪录,银行及商户有权取消持卡人换领现金礼券的资格并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所获享的现金礼券相关金额而毋须事先通知。
  9. 每位已登记及换领现金礼券的持卡人姓名、信用卡号码、商户发票及签账存根上的数据将会被银行记录用作识别和核实持卡人的身份、有关交易及作内部审核之用。持卡人提供以上资料作登记即代表同意被收集有关数据及明白所收集数据的用途,如持卡人不接受此安排,将被当作自愿放弃参加本活动。
其他条款
  1. 本活动优惠可与境外消费10倍积分及同期其他境外商户活动奖励优惠同享,活动内容详见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所有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其它商品或折扣,亦不得转让,如有遗失或损失,将不获补发。奖赏不得转售或转让他人、兑换现金、兑换其他产品或优惠。奖赏如有遗失或损失,将不获补发。
  2. 交通银行不是礼赠品(服务)的实际生产商或供货商,若礼赠品(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或因礼赠品(服务)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请持卡人直接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涉,交通银行将为持卡人提供必要协助。
  3.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管道公告后生效,敬请客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