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条款与细则

  1. 活动期间,凡交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成功推荐新客户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网络办卡(含移动端),推荐人即可获得相应的推荐奖励,参与活动的推荐人同享推荐奖励A和推荐奖励B。

    1)推荐奖励A:单个自然月内累计成功推荐3位新客户的,可获赠500元刷卡金;单个自然月内累计成功推荐6位新客户的,可获赠1800元刷卡金。
    2)推荐奖励B:7-9月期间每月至少成功推荐1人的推荐人可参与排名活动,3个月累计成功推荐4位及以上新客户、排名前1000名可获赠1000元刷卡金;3个月累计成功推荐7位及以上新客户、排名前100名可获赠10000元刷卡金。排名规则按照成功推荐的新客户人数由多至少排序。如成功推荐的新客户人数一致,则依次按照推荐满足核卡条件的新客户人数由多至少、被推荐人7-9月消费总额由多至少、7-9月期间最晚消费的被推荐人的消费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单个推荐人每种奖励仅可享受一次,以可获得的最高标准为准。

  2. 上述被推荐人须完成的单笔任意金额的刷卡或取现消费以我行系统实际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
  3. 推荐人获赠的刷卡金奖励,将在活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导入推荐人账户内。推荐人名下如持有多张信用卡,获赠的刷卡金将导入至推荐人最近一张使用过的信用卡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最近使用过的信用卡以距离刷卡金导入最近的一次用卡消费日期为准,消费日期以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刷卡金导入后将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信用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上述刷卡金有效期为导入之日起的30天(含),可自动抵扣客户在刷卡金有效期内的任意有积分刷卡消费,刷卡消费日期以交通银行系统记载的交易日期为准。刷卡金的具体使用需遵守交通银行信用卡《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的规定。
  4. 任何被发现为不良账户或不正常状态账户,推荐人与被推荐人将不得获赠奖励。此外,如推荐人有信息冒用、不良中介案件等欺诈情况发生,可取消该推荐人获奖资格。
  5. 如推荐人仅持BOSS卡和分期卡则不能参与本活动。
  6. 除有特别规定之外,所有交通银行员工均不可作为推荐人参与该活动。
  7. 推荐人如在活动期间变更系统内或其所登记的手机号码,应及时告知被推荐人,如在本活动礼品奖励配送完成前变更系统内手机号,将影响奖励获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推荐人自行承担。
  8. 交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交通银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
  9. 交通银行未赋予推荐人任何代发卡权利,被推荐人是否能核发交通银行信用卡,由交通银行审批决定,被推荐人无须向推荐人支付任何办卡费用。
  10. 交通银行未授权可参加此活动的推荐人以交通银行或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进行发卡营销,此类行为一经发现,交通银行将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